
京津冀三地首次开展政府规章协同立法
本报讯(记者马付才)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京津冀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协同立法工作。据悉,这是三地首个政府规章协同立法项目。三地协同谋划推动该项立法列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协同调研起草,最终协同公布实施。
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是在规章实施后,对规章的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提出完善政府立法、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的一种工作方式,是对实施中的规章的全方位“体检”。
据介绍,《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了评估规章的范围、编制和执行评估计划、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制定评估指标体系、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评估报告及其评审、评估成果运用等一系列制度措施,系统规范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以及成果“如何用”。以评估成果为引领,研判规章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及时调整不相适应的部分,从而切实提升立法质效,推动立法更加符合人民意愿、切合发展实际、适应时代要求。
《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于7月1日实施。天津市及河北省的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也于同一天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