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雷山县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构建基层善治新模式
传承古苗寨法治薪火 守护雷公山绿水青山
在贵州省黔东南州腹地,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雾缭绕,西江千户苗寨吊脚楼鳞次栉比。雷山县人民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扎根这片浸润着苗族“贾理”文化、“议榔”传统与“嘎百福”歌谣的土地,将现代司法文明与苗族千年治理智慧深度融合,构建起“文化为魂、生态为基、共治为要”的基层善治模式,为守护绿水青山、护航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新动能。
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庭长唐云清介绍,苗族文化中的“共议、共护、共享”理念,与新时代“枫桥经验”一脉相承。“我们既要当好绿水青山的‘守护人’,又要成为苗寨善治的‘织锦匠’,让法治之花在雷公山的云雾间、在苗族的古歌里永远绽放。”唐云清说。
激活“贾理”基因,让传统智慧耦合现代治理
西江镇下辖21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会员、62个自然寨,苗族人口占比89.4%,辖区内西江千户苗寨是国家4A级景区,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就坐落其中。
“贾理”作为苗族经典传统文化,是苗族先辈留给后人的,在调处矛盾、提升善治方面极其重要、极具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于2008年6月14日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精心提炼苗族“贾理”中“天人合一”“和谐共荣”的核心理念作为根基,创新“贾理传承+嘎歌议榔+寨老协同”治理体系,打造了苗寨里的“贾理议榔厅”“嘎歌神判坳”,并与辖区村寨党支部、党小组织点成网,吸纳26名德高望重的寨老、“贾理”传承人及10名“嘎百福”传承人担任特邀调解员,将“议榔”议事制度转化为矛盾化解“议唱释签四步法”:一议“榔规民约”明是非(对照苗族传统规约梳理权利义务),二唱“嘎百福”歌谣化心结(以苗族叙事诗歌阐释法理人情),三释法律明规定(寻找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契合点、平衡点),四签调解书定纷争(签订协议赋予法律效力)。
此外,该法庭还邀请苗族绣娘、染娘,以苗绣、蜡染饰品作为承载,制作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苗绣版调解书、蜡染版调解书,赋予文化认同,拓展教育广度;编纂《苗族“贾理”法治百案集》,将“山林纠纷调解”“非遗保护”等案例转化为苗语快板、芦笙曲,纳入“嘎百福”非遗传承培训内容;依托苗乡侗寨少年法学院开设“苗族法治文化班”,培养既懂“贾理”传统又通现代法律的“双语法治带头人”。
黔东南州素有“百节之乡”之称,适逢节庆,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干警与寨老共同开设“贾理法治课堂”,通过“嘎歌普法”“案例摆贾”等形式,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生态保护、文旅经营等法律知识寓教于乐。组织开展的“吃新节法治芦笙赛”“苗年调解达人秀”等活动深受苗族群众欢迎,法治理念随悠扬曲调流淌进群众心田。
2025年一季度,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组织开展“贾理议榔”“廊桥嘎歌会”18场,调解相邻、涉旅等纠纷41件,“山林田土皆有规,邻里纷争共议决”成为基层治理共识。
编织多元解纷网络,构建三级“同心圆”
针对西江千户苗寨景区日均接待游客超万人,民宿经营、生态保护等纠纷多发的特点,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依托“一庭两所”联动办公格局,构建“寨老初调+议榔会商+法庭定分”的三级过滤机制,配套“1+1+1+N”网格服务体系(1个法庭+1个司法所+1个公安派出所+N个苗寨网格),推动实现“小事不出寨、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其中,通过设立“嘎百福调解室”,创造出“非遗共传、嘎歌共唱、纠纷共调”的特色模式,现场调解游客投诉、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等纠纷。2025年3月,宋某和董某因房屋改造问题发生纠纷,董某在改造加建原房屋时占用了公共通道,且屋檐越界到宋某屋檐滴水界内,导致雨水经董某屋顶反弹到宋某家。法官到现场仔细勘查后,经双方同意组织调解,援引苗族“贾理”中“建房先把榔来议,地基边界勿相犯”“留足间距心不躁、邻里和谐乐逍遥”的规约,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董某主动将越界屋檐锯掉。
此外,该法庭还出台《关于为西江千户苗寨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打出“护景、兴旅、润商”组合拳,为西江千户苗寨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提供全链条司法保障。建立“法庭+景区管委会+文旅局”三方联动机制,针对民宿集群租赁、传统建筑保护等涉旅产业共性问题,创新“旅游纠纷预赔付金”“生态修复劳务代偿”等机制。
2025年2月,游客王某偕家人到景区游玩,夜间到观景台观赏夜景时,王某在一处台阶处摔倒,造成髌骨骨折。经拨打景区服务热线,初步商定由王某先行垫付治疗费用,后期景区保险工作人员与其对接理赔等事宜。但后来由于产生的费用条目众多,双方就赔偿部分确认产生分歧,王某通过诉讼进行维权。经法庭审理,最终科学准确核算赔偿金额,原被告双方均服判。
在技术智能保障方面,该法庭开发了“嘎百福”调解e平台,搭载“嘎百福”曲库、双语远程调解等功能,为不会汉语的苗族群众提供“云上议榔”服务,为游客提供云端苗汉双语“同声传译”高效化解纠纷。
今年以来,该法庭通过“议榔速裁通道”“嘎百福”调解室快速高效化解涉旅矛盾纠纷22起,以公正和效率获游客、商户点赞。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如苗绣银线般细密融入村寨生活,让旅游更旅“优”,绘就文旅融合法治底色。
守护绿水青山,擦亮“雷山经验”环境司法名片
清水江属于长江流域重要支流,在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水生生物数量稳定增加,生物多样性显著改善,多种濒危罕见鱼类重新出现。然而,在利益驱动下,一个由数十人组成、分工明确的电捕鱼团伙沿清水江跨台江、施秉、剑河三县实施非法捕捞。
2024年,经公安机关侦查,一条从非法捕捞到中间商收购,再到市场分销的黑色利益链条浮出水面。上述三县检察机关分别将案件起诉至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雷山县人民法院,由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审理。
经庭审查明,2021年至2023年,邰某等40人在清水江流域使用禁用渔具多层刺网、撒网、地笼网、电鱼机等方法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活动,并将渔获物出售他人,涉案标的共计145.84万元。法庭认为,长江禁渔政策实施以来,清水江作为长江流域重要支流受到保护,相关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大量禁捕宣传,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相关法律规定并应严格予以遵守。被告人非法捕捞活动多利用夜晚进行,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说明其明知非法捕捞系违法行为。
最终法庭经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行为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判处邰某等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拘役3个月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1200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金。
值得一提的是,该法庭结合台江、剑河清水江流域生态环境与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与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协同联动,多次开展实地勘验调研,回应群众期盼,创新科学水体保护新模式——对水生环境生态链物种分布状态较佳的清水江剑河流域,组织当事人形成护渔队进行巡河护渔;对水生环境生态链存在缺口的清水江台江流域,适用增殖流放修复方式。同时基于平衡“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与“被告人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向涉案人员发出《护渔令》,在细化劳务代偿部署的同时,就河道清理、线索提供、法律宣传方面等作出指令,以司法之力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障水平。
近年来,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中的作用,为实现辖区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的生态文明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环境司法“雷山经验”逐渐成为贵州基层法院的一张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