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本报讯(记者潘巧) 近日,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通知,就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同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行政区划是国家统一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标识,地名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各级民政部门和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古州县、古镇、古村落、古街巷等为重点,积极组织梳理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挖掘、地名文化遗产评定等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具有历史特色、文化内涵,体现行政区划和地名由来、沿革、传承的古建筑、古衙署、古民居、古碑牌、古石刻、古界桩、近现代重要史迹与代表性建筑等线索,形成文物资源线索清单,并及时提供给同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于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体系。

  通知要求建立三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保护协同机制,推动将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相关工作纳入文物保护规划;二是建立展示利用机制,推动相关文物纳入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支持举办特展、专题展,开发文创产品等;三是建立普查宣传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