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王蓉)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6件相关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监护人的监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通过依法适用确定监护人等制度,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郑某某申请确定监护人案中,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与公安机关、民政局、属地政府等多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依法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解决其报名考试的难题。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丁小某诉丁某、汪某返还财产纠纷案中,父亲将未成年子女的款项作为首付款购买房屋,但未按照约定登记在子女名下,侵害了子女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父亲向子女返还财产。

  延伸工作是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特色,更是贯彻执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优化延伸工作举措,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佟某诉伍某抚养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在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监护能力评估、社会观护、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机制,妥善化解抚养纠纷。

  由于涉及人身和行为,抚养、探望等案件的执行往往是实践难点。胡某与杨某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引入社会力量,委托社工协助,帮助当事人顺利实现探望。胡某与徐某抚养纠纷执行案中,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手段,刚柔并济,实施执行预惩戒措施,同时审执联动,做好释法明理,最终审执两案均得以妥善处理,对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裁判推动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六大保护”协同联动、融合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造温暖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