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车检不能给问题车辆“开绿灯”
据媒体调查,在河南、安徽省际毗邻地区,一些机动车检测站让年审不合格车辆异地“通关”。在同一检测标准体系下,同一存在问题的车辆,在A地检测不通过,在B地却能“包过”,说明部分检测机构可能存在降低检测标准、不按流程检测,或者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等问题。
机动车检测是发现机动车相关问题并予以解决的重要手段,按照检测标准,不合格、不达标的车辆必须维修,符合标准后才能通过检测。车辆检测机构放任存在问题的车辆通过检测,看似给车主行了方便,实则架空了机动车检测制度,纵容问题车辆带病上路,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气污染防治。同时,一些车辆检测机构通过给异地问题车辆“开绿灯”的方式吸引检测流量,增加营收,还会妨碍公平竞争,损害其他严格按照标准和流程检测的车辆检测机构的权益,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车辆检测是一件严肃的事,不容儿戏,不容降标,更不容弄虚作假。异地车检给车主提供了更多选择,也能促进市场竞争,但异地车检不能给问题车辆“开绿灯”,不能成为问题车辆的“通行证”。监管规则已经针对虚假不实检验检测亮明了零容忍态度,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该《办法》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设定了五万元以下、十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车辆异地检测的种种乱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应建立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和车辆检测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使检测未通过的车辆处处受限。加强对异地车检机构的监测,对异地车检数量较多、异地车检通过率较高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内部人、知情人举报检测机构降标检测、不实检测、虚假检测的问题线索,拓宽监督视野。
带病车辆“越界”危害公共安全,践踏公众利益,给问题车检测“开绿灯”,就等于给自己“亮红灯”。只有举一反三,认真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排查整治,让“问题检测”开不了业,才能确保“问题车”上不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