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司法救助为被骗群众解燃眉之急
本报讯(□张君 通讯员孙冬慧 魏雅斓) “多亏检察院的帮助,不仅把坏人关进了监狱,还帮我们申请司法救助,谢谢你们!”近日,因一起诈骗案而遭受重大损失的刘某等人来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激动地说。
年过六旬的刘某生活在冀州某村,多年来省吃俭用有了一些积蓄,2022年,刘某同村的王某找到她,说其儿子小李大学毕业考上石家庄某银行,还透露小李所在银行近期有拉存款任务,利息挺高。刘某便先后几次把自己的钱和身份证等一并交给王某,托王某转交给小李存进银行。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村里共计10人都以同样的方式通过小李陆续向银行“存款”高达160万元。
然而存单到期后,小李却避而不见,刘某等人打电话给石家庄某银行后才发现上当了,并前往派出所报警。
经警方侦查,小李不是银行员工,其骗取的钱财均用于某宠物店消费及购买汽车等物品,刘某等人手中的存单是假的。
2024年7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依法对小李提起公诉,2024年9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李相应刑罚。
虽然小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刘某等人被骗走了全部积蓄,且案发后刘某等人始终未得到任何赔偿,10位老人无工作能力、无稳定收入,生活难以为继,承办检察官遂将救助线索移送冀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接到线索后,检察官仔细查阅了原案证据材料,迅即行动,依托乡、村两级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刘某等人家庭情况,并逐一入户走访。经调查,10名拟救助人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之规定,衡水市检察院决定同冀州区检察院对刘某等10人进行联动救助,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日前,在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下,刘某等10人拿到了司法救助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