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部门出台首个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专项政策
本报讯(记者潘巧) 近日,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专项政策文件,旨在加快完善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体制机制,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据了解,《实施意见》将落实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职业技能评价,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壮大规模,并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标是到“十五五”末,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80%以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其他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数量显著提升。
同时,《实施意见》对“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实施范围提出新要求,将“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实施范围由正在开展试点的养老护理员,拓展至设有高级技师等级的全部养老服务技能类职业(工种),并详细列出了“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对应的基本要求和评价实施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制定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评价规范并开展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