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马付才) 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于3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网络运行安全的法律责任,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责任,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的法律责任,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其中,关于网络运行安全的法律责任,新增销售或者提供未经安全认证、安全检测或者安全认证不合格、安全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法律责任;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行为的处置处罚措施。
关于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明确网络运营者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情形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明确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制定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