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最多跑一地”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解读


  “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明确方向,加快推进落实,确保完成既定目标。”3月29日至30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会议全面深入阐释了综治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重点,为综治中心建设提供了“指南针”,谋划了“路线图”。


  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综治中心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工作,指导综治中心建设,推动综治中心实现从无到有、从点到面,进入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

  会议鲜明提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是化解矛盾、为民服务,特点是集合办公、方便群众,重点是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关键是统筹协调、督办问责,根本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各地着眼“发展”问题,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为法人、自然人提供高效服务,做到了“最多跑一次”,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从现在开始,各地要着眼“安全”问题,建立规范化的综治中心,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确保社会长期稳定。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开门接待群众,便捷、高效地服务群众。下一步的规范化建设,就是要主动适应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普遍设立群众接待大厅和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对群众各类诉求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整合各方资源,多途径、多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的规范化建设,就是要推动调解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方面解纷资源入驻、轮驻,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强化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下一步的规范化建设,就是要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大势,强化法治意识,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


  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扎实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会议对此进行了深刻阐释:基层既是产生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先集中资源把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县域,实现“矛盾不上交”,并通过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的资源力量统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是因为县一级承上启下、要素完整、功能齐备,绝大部分社会矛盾纠纷都能够在县域得到化解。

  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以规范县级综治中心建设为重点,明确了10项具体操作指引。

  此次会议进一步强调了综治中心建设的“时间表”,提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到今年6月底,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把全国县级综治中心运行起来,牌子挂起来、平台搭起来、部门驻进来、机制建起来,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

  到今年底,除需新建场地的,其他所有县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直辖市的下辖区县比照县级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

  到明年,新建的县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并按要求基本实现省、市、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县、乡综治中心重在矛盾纠纷化解,省、市综治中心重在统筹协调。要通过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使各方面资源力量有效整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平台运行高效顺畅,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不断强化,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根基不断巩固。

  在此基础上,会议提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正确处理“五对关系”:

  ——正确处理综治中心和其他矛盾纠纷化解实体的关系。县级综治中心运行后,统筹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有关解纷功能,但如果职能部门还保留了相应办理场所,就仍要积极发挥作用。群众到各职能部门反映问题,职能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正确处理综治中心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系。综治中心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综治中心侧重于化解矛盾纠纷,老百姓的矛盾纠纷化解了,社会整体治安就会好,个人极端案件就会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安方略,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工作,目的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领域很广,重点任务很多。

  ——正确处理维权和维稳的关系。维权是维稳的前提,维稳保障维权。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好。

  ——正确处理公正和效率的关系。社会公正是目的,但不能因片面追求公正而失去了效率,失去了活力。

  ——正确处理化解矛盾和开展救济的关系。要严格救济的条件和程序,切不可让当事人形成“大闹才能大解决、小闹才能小解决、不闹就不能解决”的错误认识。


  整合多元力量实现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在明确“时间表”的同时,会议还对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给出了具体的方向和指引,明确重点是要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

  会议明确,各地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综治中心统一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综治中心”。场所选址上,要选择辐射能力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地点,开门接待人民群众。

  “要通过物理空间的合理布局,让老百姓在综治中心一目了然、顺畅办事。”会议还着重强调了功能布局的科学性,提出要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等区域。多元化解区一般要具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功能。可根据需要设置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医疗纠纷、房地产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区。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设置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功能。指挥调度区一般要具备系统运行监测、风险预警研判、事件分类处置等功能。

  物理平台搭建起来之后,各部门、单位就要派员入驻并依法履职。会议提出,要推动力量入驻,而具体由哪些部门入驻,是常驻、轮驻还是以随叫随到等方式入驻,可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目前场地情况,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原则上,调解组织、矛盾问题较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信访部门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其他重点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可派员常驻或轮驻,有关社会力量等可通过随叫随到、工作联动等多种方式入驻。

  会议强调,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要依法履职,有力化解矛盾纠纷。要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发挥好工会、妇联组织在劳动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用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引入心理咨询、公益性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进一步拓宽解纷渠道。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必须规范运行程序。会议指出,要通过综治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站式全量受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诉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一案一码”,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受理、办理进展。同时建立健全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确保每项诉求都“导得出”、“接得住”,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


  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

  法治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是矛盾纠纷出现后都能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越多,越要强调依法办事,会议着重提出,要推动各入驻部门按照法定途径依法履职,把各种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化解,以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

  会议强调,各入驻部门要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要优先安排调解组织和入驻部门先行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提升调解成功率。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民商事合同争议等,根据群众意愿,及时交由入驻的仲裁机构处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作出行政裁决。

  要积极协调入驻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入驻的法院人员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简易速裁程序的,可以通过入驻综治中心的速裁法庭现场开庭审理。对二审后不服的,要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请求,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请求。对于《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受理事项,无法导入上述程序且当事人坚持信访的,信访部门受理后转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通过信访程序依法办理。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大事。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20.9%、14.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1.5%。实践证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是实打实的,抓与不抓不一样,抓具体和不抓具体不一样。可以肯定的是,伴随会议精神的落实落地,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这项工作必将有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把平安中国建设推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