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革命法制史》简评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中国革命法制史》简评
党的二十大强调,“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弘扬革命文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红色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有助于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在这一背景下,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中国革命法制史》,对于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具有重要意义。
该书在《导论》中将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划分为萌芽、初创、形成和发展四个阶段。读者从这四个阶段可以体悟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是一部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初心使命、坚守公平正义、服从服务中心大局、勇于探索创新的人民民主法制历史。纵览该书有三方面特点。
具有丰富而又鲜活的红色法治基因和红色法治血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建设过程中,党领导人民提出的重要法制理念、建立的基本制度、积累的宝贵经验、创造的典型案例、形成的光荣传统、锻造的优良作风等,穿越时空,历久弥新,时至今日仍然闪耀着时代的光芒,源源不断地为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该书介绍,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根据地,制定了数以千计的法律文献,该书指出:“包括宪法性文献、政权组织法、选举法、行政法、刑事法规以及法院组织、诉讼程序和狱政法规,此外还有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以及经济法规。上述法规,确定了许多重要的基本制度、指导原则、方针政策以及正确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例如罪刑相适应、罪责自负、不得株连无辜者的刑法原则,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思想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的劳改政策;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错案必须平反的原则,实行便利群众的诉讼制度;男女平等、自主自愿、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儿童的婚姻家庭政策和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的继承制度;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政策”“在激烈的战争年代,克服各种艰难困苦,坚守工作岗位,审理了大批民刑案件,完成了人民赋予的各种工作任务,并且在工作中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形成了革命政法工作的优良传统”等。
采用综述与专题相结合,以专题史为主的体系结构编写。综述性体现在提纲挈领的导论和简明扼要的结束语部分,篇幅不大,但内容重要,具有纲举目张、醍醐灌顶之功效。在导论中,主要论述了三个基本问题,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历史发展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基本特征,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历史地位和意义。结束语重点探讨论述了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规律。该书还简要梳理了新民主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一般规律,表现在立法和司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上,主要有五条:“第一,党的路线和政策正确与否是决定法制建设成败的关键;第二,法制建设必须服务于一定历史时期战略任务的实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三,法制建设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正确总结和吸收一切有益的经验;第四,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坚决和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是法制建设的根本路线;第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执法守法,才能树立革命法制的权威。”强调这些“基本精神和原则依然放射着马克思主义的光辉”。占据该书大篇幅的内容是专题史,共有宪法性文件的制定及其演变、政权机构及其组织法的创制和发展、选举立法与选举制度、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革命刑法的产生及其发展沿革、人民司法机关及其组织法规、诉讼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发展变化、改造罪犯的方针和监所制度、土地立法与土地制度的改革、劳动立法的产生与发展、婚姻立法和婚姻家庭制度等十一章,章章思路清晰、节节逻辑严密,全书史料具体精准丰硕,语言文字严谨规范。该书是叙述历史的好范式,既走进历史的深处,又站到学术的高度,吸收了时代的最新研究成果,是一部难得而又珍贵的集大成的综合性、系统性、前沿性、权威性的经典性著作。
为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提供了扎实的历史基础。回顾总结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奋斗史,是我们新时代新征程增强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该书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与现行的社会主义法制联系最密切,它距离现在时间最近,内容最丰富,和社会主义法制属于同一类型,并处于直接历史渊源的地位”,指出“研究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通过阅读《中国革命法制史》,可以令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好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坚定的法治自信、文化自信担负起弘扬光荣革命传统、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的历史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为江西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