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彭阳法院案件调解助春耕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马海桃)“这块地平整前在我地里,平整后又到了石某地里,我要求恢复原状。”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大力推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土地平整工作过程中,使得部分村民因土地边界划分等问题引发了邻里矛盾纠纷。
杨某家的土地经过平整,部分土地被推到了与其相邻的石某家地里,导致两家地界不清。于是,杨某将石某诉至彭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石某恢复他家土地原貌。彭阳法院组织调解时,双方剑拔弩张、各执一词,无疾而终。春回地暖,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再起冲突,影响春耕,法官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法庭调查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承办法官主动与当地村“两委”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背对背”“拉家常”式调解,来回多次辗转于两家土地之间,倾听双方意见、了解矛盾根源。最终,石某愿意将多出土地返还给杨某,并在法官及村“两委”协调下,两家划清了土地界限,双方达成和解。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下一步,彭阳法院将持续携卷下乡、就地办案,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始终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民心向背的“小案”,以司法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