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聚焦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本报讯(记者王蓉 通讯员袁慧 田静霆)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梳理近年来西城法院审理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的总体情况,并发布5个典型案例及法官建议。

  据介绍,5个典型案例中,案例一和案例二明确了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出资瑕疵情形的,应当在抽逃出资、违法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例三介绍了公司法规定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利用关联公司,混淆业务资金导致财产边界不清晰的,允许债权人向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股东主张权利。案例四阐释了在审查一人公司是否存在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形时,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即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例五说明了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介绍,2021年至2024年,西城法院审结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相关案件356件,案件数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