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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速览
关键词:人工智能立法 分级分类
人工智能的法律治理正处在规则形成期。基于风险的法律治理路径的“简单化”与人工智能法律治理需求“复杂化”存在矛盾,我国既有立法实践进行的本土化改良仍无法克服其固有局限。随着我国人工智能法律治理进入系统集成阶段,围绕实现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治理主旨,要引入适应性治理理念统筹安全发展,应对人工智能多重属性构成复杂系统的治理需求,并高度容纳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和未知前景。在此基础上构建具有适应性的人工智能法律治理框架、方案、工具,拓展形成符合我国本土制度环境、技术产业基础与发展目标的法律治理路径。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2025年第1期张凌寒著《人工智能法律治理的路径拓展》
关键词:人工智能生成物 风险溢出
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爆发式增长引发了数据风险及监管难题。为明确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溢出风险并确立相应的监管规则,通过梳理AIGC在各典型应用场景的发展现状,厘清了AIGC存在的数据污染风险、信息泄露风险、数据歧视风险和通用性伦理风险。通过对比国内外AIGC监管的制度内容,发现当前监管模式存在人力监管能力不足、“产品”质量标准缺失、数据歧视监管规则缺失、分级管理规则模糊四个方面的缺陷。相应地,提出了建立以技术监管规则、质量标准规则、无歧视规则、分类分级规则等为基本内容的AIGC监管体系。
——摘自《行政法学研究》2025年第2期张军荣著《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溢出风险及监管规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