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探索消防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制度
近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特色、亮点,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答记者问。《条例》探索建立消防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制度。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学习、考核、从业情况予以记录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推动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规范从业。
该《条例》不仅从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更是探索建立消防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制度。这一创新举措,无疑是对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的有益探索,值得期待。
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治理的重中之重,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在实践中,部分消防从业人员的从业质量并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安全的整体水平。在此背景下,珠海的消防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制度应运而生,它通过对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学习和考核情况进行记录和公示,推动这一群体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这一制度的推出,是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的深刻践行。它不仅仅是一种监管手段,更是一种激励机制,能够促使消防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毕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往往直接关系到救援的效率和群众的生命安全。
在火灾预防方面,《条例》同样有所覆盖。针对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这一热点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必须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等要求,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消防救援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同时,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物,也明确了物业服务人或建筑物建设、使用、管理单位的责任,确保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无阻。
可以肯定的是,伴随《条例》的实施,特别是消防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制度的推出,必将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提升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消防服务。期待这类创新制度能够在更多地方探索落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