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乐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

聘任家庭教育辅导员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本报讯(通讯员姜雪莹)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聘任县心理咨询师协会的8名心理咨询师担任“青未了—小风筝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师”,督促、引导、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凝聚家庭教育合力。

  昌乐县检察院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下一步,该院将以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不断提升未检工作质效,积极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合发展,筑牢安全成长“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