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受严惩案件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秦少君 通讯员潘冰心 罗凤灵)2025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人民法院守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韩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作为第一号案例入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男子韩某分别于2022年8月、2023年4月,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某村附近河流(属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先后捕获“金钱龟”2只带回家饲养。2023年6月15日,侦查人员将韩某抓获,并当场查扣龟类动物2只。经鉴定,涉案龟类动物系三线闭壳龟,野外种群属于列入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成体2只核定价值共计10万元。

  海南省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韩某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三线闭壳龟2只,价值10万元,情节严重,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韩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海南省二中院遂判决韩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两只涉案“金钱龟”已移交行政主管部门保护。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拥有多种世界和我国独有的动植物种类及种质基因库,是热带生物多样性和遗传资源的宝库,具有国家代表性和全球保护意义。近年来,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数量逐步下降,但一些重点领域的犯罪依然多发高发。

  该案是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典型案例,海南省二中院充分发挥环境刑事司法的打击、震慑、预防、教育功能,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体现了以最严法治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决心,为推动人民群众共同守护好海南热带雨林起到了警示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