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有制度护航方能行稳致远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家庭护理需求的增加,“互联网+护理服务”因其便利性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接受。据媒体调查,目前,在职护士上门到家诊疗服务需求不断增长,有护士在四年的时间内完成“网约护士”上门服务近3000单,平均每个月接60单—90单。

  护士上门送医,对行动不便的患者来说是一项极大的便利。于患者而言,可以借助“网约护士”解决现实困难;于护士而言,也可以借助“网约护士”这一兼职进行创收;从更深远意义来讲,“网约护士”的出现,也有助于纾解看病难问题。

  应该看到,“网约护士”的出现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网约护士”上门服务为解决老年人和行动不便患者就医难问题提供了一个方案,确有现实需求和意义。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这其中,就有相当数量的独居和空巢老人。巨大的护理需求和专业护理力量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整合,“网约护士”正在走进普通百姓家庭,带来便捷高效的服务。

  纵观现有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无论是电商、外卖平台,还是共享单车、网约车,都曾经出现过质量问题,甚至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眼下,有不少人对“网约护士”这一业态抱有担忧和疑虑:一方面,“共享护士”上门服务突破了目前护士执业的有关规定,处于制度上的模糊地带;另一方面,是对于安全性的担忧,不仅有对于医疗风险方面的担忧,也有对于医护人群个人安全的担忧。只有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推动这一商业模式制度化、规范化,才能打消人们的顾虑,同时也给市场以信心,推动“网约护士”健康发展。

  无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医护服务关系患者健康安危,不容出现任何问题。2019年1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6地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对服务提供主体、服务对象、服务项目、相关责任、风险防控等提出要求,旨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当针对“网约护士”这一新事物、新服务,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网约护士”准入制度和运营规则,明确监管部门和经营红线,健全配套的责任划分、权益保障和争议纠纷解决机制。

  让“网约护士”在规范中发展,离不开各方合力推动,除了强化行业监管以外,平台方面也应健全管理,严格审核订单,加强对“网约护士”服务行为的监管,确保“网约护士”服务在安全、规范的轨道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