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县法院埝头法庭:温情化解碰撞纠纷 展现司法为民情怀

  本报讯(□张君 通讯员叶子葳) 近日,一起源于善意之举,却不幸导致货车受损的事故,在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民法院埝头人民法庭的调解下,迎来圆满结局。

  事故发生于2024年12月5日,当时,为满足工厂紧急生产调配的迫切需要,铲车操作工张某主动尝试挪动一辆停放位置不当的铲车,在挪动铲车的过程中,车辆不慎触碰了一辆正常停放的货车,致使货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

  货车车主李某情绪激动,要求张某赔偿损失。而张某则觉得自己出于好意挪车,出发点是为了集体利益,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埝头法庭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经验丰富的调解能手全程跟进此案。承办法官多次深入事故现场复原细节。

  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法官向货车司机李某耐心地释法析理,让其明白法律会给予公正评判,他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保障。对于铲车操作工张某,法官严肃地指出“好意并非免责金牌”,即使出发点是好的,在操作过程中忽视了安全规范,导致他人财产受损,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法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心声,不断调整调解方案,最终李某放下成见,降低了索赔金额。张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过失所在,诚恳地向李某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在法官的耐心斡旋下,达成一致意向,这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