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适老化的背景、现实挑战及完善路径
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化进程加快,许多老年人难以逾越“数字鸿沟”。2024年8月2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仍是非网民的主要群体,占比达62.0%。为进一步弥合“数字鸿沟”,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11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关注“数字鸿沟”治理领域的互联网算法向上向善服务问题。在此背景下,有必要讨论数字适老化问题,比如“谁来适老”“如何适老”等,以增强老年人在数字化进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数字适老化的背景、现实挑战
数字适老化,指在数字社会背景下,结合老年人的身心特征和需求,通过对数字空间的“适老”改造,帮助老年人融入数字世界,享受数字红利。当下,我国老龄化呈现出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口长寿趋势明显等特征。根据国家卫健委的预测,预计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超过30%。在医疗水平提升及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增强背景下,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越来越长,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和信息传播样态的数字化升级、智能化重整、信息化重构等迫切需要数字适老化改造。
但实践中,数字适老化改造面临技术深度支持不够、匹配老年人心理特征和发展诉求的信息供给不足等问题,亟须改变。
技术方面缺少对老年人的深度支持。目前,市面上的适老化数字产品占比相对较少,真正贴合老年人生理特征、使用习惯的互联网服务依然有限。有研究表明,老年人的感官功能衰退主要表现为视力、听力、言语识别能力及指尖触觉敏锐度、肢体灵活度等下降。但许多平台忽视了老年人的这些特殊使用习惯,比如有的互联网网页、应用程序“长辈版”“关怀版”难以开启、老年人健康检测可穿戴设备功能设置复杂等,使得其使用难问题层出不穷。
内容方面缺少匹配老年人心理特征和发展诉求的信息供给。一方面,深度合成技术的发展刺破有图有真相的信赖预期,人设剧本的演绎混淆真实与伪装的界限。另一方面,当流量成为评价内容质量的重要尺度时,有的内容生产者为蹭热点不惜造谣。这使得缺乏足够网络安全意识和信息鉴别能力的老年人,更容易迷失在真伪难辨的信息环境中,甚至身陷消费陷阱不自知。此外,受现实生活中孤独感的影响,有的老年人易陷入数字沉迷。《2024年中国微短剧行业研究报告》显示,60岁以上用户占比达12.1%,而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又助推老年人易陷入数字沉迷。
缺少对数字适老化的深度理解。当下,有的人认为数字适老化成本大于收益,遂将数字适老化视为查漏补缺的简单动作。实际上,数字适老化在持续改善老年人数字融入的同时,也在重塑整个社会生活系统,将从长远意义上影响每个人的生命体验。
推进数字适老化建设的鼓励措施和指导标准有待完善。对企业而言,目前缺少鼓励其投入适老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激励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虽鼓励平台开发无障碍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但未明确如何进行鼓励以提升企业的积极性。在规范标准层面,虽然工信部公布了一批技术标准,如《互联网网站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但总体性标准、通用性标准、应用标准等适老化标准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对软件服务功能和智能硬件产品的适老化要求不够明确,易造成适老化改造质量的参差不齐。
数字适老化的完善路径
应推行通用设计理念,保障基本功能的无障碍化。相关企业在设计产品时要将通用设计理念和无障碍设计理念融入设计与开发的每一个环节,充分考虑老年人身体机能方面的变化,从视觉、听觉、触觉等角度提升老年人用户的上网体验。在开发和应用技术时,必须优先考虑老年人的福祉和利益,确保技术发展不会剥夺老年人在数字社会中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涉及基本功能使用的,应保证提供替代方案或通用方案。例如,新闻资讯类平台应提供读屏功能和语音输入评论功能,生活购物类平台应保障搜索链路和转账支付的无障碍化。
加强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内容管理,防范网络骗局、恶意营销、数字沉迷等问题。平台企业有义务承担信息治理和算法治理的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在信息标识和分发环节,加强内容专业审核,控制不良信息、违法信息扩散,推行公众参与的虚假信息标识机制。在算法治理环节,加强算法备案工作,努力让算法透明化;引导算法向善而生,在算法设计中注入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平台设置阶梯化的奖惩机制,提高内容质量在推荐算法中所占的比重,优先推荐有事实和证据支持的内容,降低煽动情绪、鼓动分化对立的内容推荐频率。
坚持普惠、友好、包容的数字发展理念。数字适老化,不仅要解决当下的老龄化问题,更要前瞻性地关注全体社会成员的数字适老化需求,建设友好包容的数字社会。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障老年人安全便捷地触网、用网,不仅是建设普惠网络空间的重要命题,也是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应进一步加强数字适老化相关的宣传工作,将适老化当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
健全数字适老化的鼓励机制和标准体系。应为符合数字适老化标准和信息无障碍标准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将用于鼓励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信息建设的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数字适老化方面的标准建设,完善覆盖基础通用、互联网应用、终端产品、评测评价的数字技术适老化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制定适用于老龄化场景各种场合、各个阶段、各个主体的标准规范,确保网站、应用程序等交互界面对于视觉、听力、行动障碍群体的可访问性。
数字适老化不仅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关键举措,还是践行以人为本发展之道的内在要求。在数字世界中拥抱老龄化,需要技术条件、内容生态、认知观念、制度供给等共同发力。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