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 “利刃 ”斩断“咸猪手”
“当时地铁上人比较多,我也正忙着上班,没有注意。等出了地铁才发现,自己的腿上有不明液体,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可能遭遇了猥亵。”一位来自广东的读者来电反映,前几天她在地铁上经历了一起猥亵事件,目前警方已立案侦查。(12月10日《法治日报》)
据报道,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猥亵、侮辱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近3.5万人。2023年夏季,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地铁公交猥亵妇女案件专项攻坚,破获相关案件1070起,抓获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900余名。
“咸猪手”犹如在公共场所滋生的毒瘤,不仅突破了道德底线,更是触碰了法律红线。不法行为对女性带来极大的侮辱和严重的身心伤害,一些受害女性甚至因此产生了心理问题。
一直以来,公安部门对公共交通猥亵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在很多城市,公安机关专门成立了“猎狼小组”,专门打击地铁内滋扰生事的“色狼”。2019年10月15日上午,上海公交“咸猪手”第一案开庭,在地铁上连续对女性乘客伸出“咸猪手”的被告人王某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填补了该领域刑事打击的空白。
但在现实中“咸猪手”一直屡禁不绝,不得根治,主要有“三难”:一是法律界定难。对于一些轻微的肢体接触、言语骚扰等行为,是否构成猥亵难以准确判断,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取证难。受害者面对突如其来的侵犯,难以迅速作出反应收集证据。公共场所的流动性强,不易锁定违法者。车站或车厢内因监控盲区,无法记录违法犯罪过程。三是形成震慑难。对于一般的猥亵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相对较轻,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惯犯,难以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法律应成为斩断“咸猪手”心存侥幸的有效武器。针对法律界定难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和细化猥亵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程度标准、处罚措施,为打击公共交通猥亵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加大巡查力度,增加监控设备的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咸猪手”。探索提高刑事处罚力度,适当提高强制猥亵罪的量刑标准,加大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猥亵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把“色狼”一次打痛,实现办理一案、威慑一串、教育一片的作用。
治理“咸猪手”不仅需要法律和技术的完善,更需要公众观念的改变。女性如在公共场所遭遇猥亵滋扰要勇敢说“不”,及时收集证据并报警,不能因害怕、害羞等原因选择忍气吞声。安全的公共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面对“咸猪手”,在场的乘客要勇于主动制止,为受害者发声,从而让所有人都能在安全的环境里享受属于自己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