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葫芦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辽宁省葫芦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着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法治建设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葫芦岛市始终坚持高站位、严标准,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葫芦岛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治葫芦岛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进。

  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干部培训、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邀请中央党校、辽宁省委党校及高校专家学者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授课,从理论到实践全方位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葫芦岛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制定《葫芦岛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葫芦岛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形成统筹推进法治葫芦岛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有针对性研究部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每年出台工作要点,常态化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进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葫芦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头雁效应”,积极带动本地本部门干部群众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建立具有葫芦岛特色的述法工作模式,推动全市600余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全覆盖。


  坚持服务发展,持续优化法治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葫芦岛坚持对破坏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的人和事亮剑,出台《持续改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以法治环境的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向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委把“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十四五”“三大目标”之首,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连续三年将营商环境大会作为“开年第一会”,出台《葫芦岛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惠企助企利企措施二十条》等文件,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经营行为,严格禁止“一刀切”、执法随意等行为,“依法办事不求人、不找关系”正在葫芦岛成为常态。开展营商环境“五大攻坚”,深化“领导干部双进双促”专项行动,形成了拿地即开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一系列经验做法,重点项目数量、体量、质量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中核、国家电网等一批央企和领军企业纷纷选择葫芦岛,徐大堡核电、扬农大型精细化工、兴城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手续办理跑赢企业内部程序。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出台《葫芦岛市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能力提升,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半年通报制度,对出庭不发声、不积极举证、消极应诉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行政案件胜诉率稳步提升。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水平,推动市县两级执法队伍撤并整合,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合理配置资源,保证人员力量充实到基层执法一线,“全员执法、一体联动”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新枫入户佑万家”等“小切口”法治化专项行动,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依法打掉涉农村恶势力组织4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现“两升两降”。扎实推进命案防范专项治理,推行派出所所长兼任乡镇(街道)党委委员或政府领导班子副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命案高发态势得到遏制。


  运用法治思维,积极破解各类难题

  《决定》提出,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葫芦岛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缩影,退出计划经济晚、历史包袱重、体制积弊多,改革发展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交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复杂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公共权益。

  依法破解“三无”渔船治理难题。面对“三无”渔船占辽宁省80%以上,数次查禁数次反弹、罚款拆解于法无据等情况,倒查三十年法规政策,找到部委规范性文件,确定“打击开路、拆解为重、源头治理”的总体原则,一举解决“三无”渔船管控的历史性难题,开创了清理取缔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依法破解冬季供暖难题。在供热管网并网中,我们从法治层面梳理思路,供热管网由原先的“政府收购、某企业无偿使用”转为“政府撮合、某企业有偿租赁”模式,将1100万平方米供热管网并入国企,减少政府原有方案“收购民营管网,无偿移交某企业”的不合理支出10多亿元,国有供暖资产实现每年1300万元增收。

  依法破解砂石盗采难题。面对持续20多年,久打不绝的砂石盗采乱象,坚持在严厉打击、捋顺机制、打通政策上发力,迅速摘掉全国重点督办市“帽子”,促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窗口期”,在全省完成首例海砂“两权合一”市场化出让,推动非法采砂开启由“乱”到“治”的新局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决策部署。站在新起点,葫芦岛将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辽宁省委的工作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让新时代法治葫芦岛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作者为辽宁省葫芦岛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