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怀仁市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张爱正 通讯员朱德强) 近年来,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当好“普法先锋”,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宣传形式,促进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

  怀仁市检察院对当地的大气污染、饮用水污染等突出问题持续关注。近年来,该院为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机制,织密生态保护司法网,郭某某非法采矿案就是该院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

  怀仁检察机关在办理过程中,对该案可能涉及损害国家利益和生态环境的线索,及时展开调查、固定有关证据,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认为,郭某某等人非法采矿,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公益损害侵权责任,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郭某某等人赔偿环境修复款约230万元,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庭审前,被告人郭某某履行了赔偿责任。检察机关通过要求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增强了公众的法治意识。

  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有利于引导他们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怀仁市检察院联合妇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与公安部门共同推动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落实;通过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强化普法教育,启动“新时代家庭教育大讲堂”。

  怀仁市检察院主动将普法责任向“最后一公里”延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法治进校园”“未爱同行,法治进乡村”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30余次,拍摄普法宣传视频12条,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