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四川省青川县检察院“青佑青”未检团队践行承诺的十年
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呵护山区儿童健康成长
——记四川省青川县检察院“青佑青”未检团队践行承诺的十年
十年前,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成立“青佑青”未检团队,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作出以青川检察之力护佑一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庄重承诺。
十年来,“青佑青”坚守初心使命,积极践行诺言,以专业团队为依托,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聚焦山区儿童保护,践行“高质效办案+精准监督+多元普法+综合救助”工作模式,促推全社会齐心聚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青佑青”品牌愈发闪亮,得到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的高度认可,团队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全省基层检察院优秀办案团队”“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最大限度关爱救助,践行当好国家监护人的承诺
“这十年,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帮扶,我和姐姐的未来都不知道在哪里……”2023年春天,即将参军入伍的李凯(化名)感激地说道。前来送行的“青佑青”未检团队成员冯文杰清晰记得十年前第一次见李凯时的情景。
这要从青川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说起。2013年,李某某因生活纠纷将其妻子杀害,留下一双未成年的儿女,弟弟李凯十二岁,姐姐李萍(化名)17岁。重大的家庭变故,使姐弟二人的生活陷入困境,这引起了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关注。梳理发现,因父母涉案而失管的未成年人并非个案。然而棘手的是,像姐弟二人这样的未成年人并不符合孤儿救助保障政策,当时已有的其他救助政策也无法长远保障,如何更好救助关爱姐弟二人成为难题。
为长远解决因父母涉案而失管的未成年人救助难题,2014年初,青川县检察院联合法院、民政、教育、卫生等12家部门会签《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失管未成年人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机制,构建起“51210+”工作格局,即实施生活、医疗、教育、心理、就业5项救助措施,“12”即12家部门联动,“1”即成立1个专项救助资金,“0”即实现零失管,“+”即统筹开展工作,对失管未成年人提供精准、长远、综合、多元救助。
在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制度的支持下,李氏姐弟的救助工作有序展开,而这一救助就是十年。让姐弟二人生活有着落、监护有保障的同时,将帮扶重点放在二人的长远发展上,指定专门的检察官开展亲情帮扶,组织姐弟与父亲李某某开展亲情通信,一方面化解姐弟心结,另一方面帮助李某某安心改造,防范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和对立面。
青川地处偏远山区,经济欠发达,留守儿童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更加用心,在救助姐弟二人的过程中,青川县检察院也开始思考集合检察之力、推进团队协作,组建一支队伍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2014年初,“青佑青”由此应运而生。
在长期帮扶救助下,姐弟二人摆脱生活的阴霾,健康长大。考虑到李凯在读大学期间没有生活来源,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基金持续向其发放生活费直至大学毕业。大学毕业后,李凯成功实现了自己的军旅梦。姐姐李萍也成家立业。最近,李凯告诉一直帮扶他的检察官:参军后,他已经连续两年获得了“四有”优秀士兵称号。
十年来,“青佑青”立足山区儿童保护实际,始终将目光聚焦在诉讼中的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联合各方力量,以失管未成年人救助为起点,开展涉案困境儿童分类救助“护蕾行动”、特殊困境青少年结对关爱帮扶等多项救助工作,切实当好国家监护人,努力为每一个孩子兜好底,努力让每一个孩子不掉队。
据了解,“青佑青”已累积救助失管未成年人47名,发放失管救助金30余万元,帮助14名救助对象考学、参军、就业,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依法惩戒精准帮教,践行当好成长引路人的承诺
“感谢你们当初将我从悬崖边拉回来,让我回归正轨。”如今在国外工作的许峰(化名),曾是一名涉罪未成年人。
2015年,高中生许峰因为涉罪被移送青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许峰因法治观念淡薄而一念走偏,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符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根据许峰的犯罪原因以及在校学生这一特点,联合学校、家长、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组成帮教考察小组,为其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作用。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着力纠正许峰罪错行为的同时,重点通过学习帮教使其找回自信,早日回归学习正轨。
考验期内,许峰表现良好,期满合格后,依法对许峰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案件已经办结,但帮教并未停止。承办检察官持续跟踪许峰的情况,定期谈心谈话,鼓励许峰积极求学,防止罪错行为反复。后来,许峰考入大学,日渐开朗活泼,走出了罪错的阴影,并在省级技能比赛中获奖。大学毕业后,许峰获得了出国工作的机会,但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遭遇阻碍,许峰第一时间向“青佑青”未检团队求助,请求依法助力其顺利出国工作。
近年来,“青佑青”未检团队始终以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目的,把倾心帮教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找准教育点、感化点、挽救点,出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办法》等机制,实施长期跟踪帮教。
十年来,“青佑青”未检团队携手各方力促31名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落实犯罪记录封存27人次。
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践行当好守护者的承诺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挑战社会底线,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青佑青”未检团队始终坚持“零容忍”“零懈怠”,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侦查取证并同步开展被害人保护。围绕被害人陈述构建证据体系,有效指控犯罪,近三年,对三名被告人提出十年以上量刑建议并获法院支持。2022年,提前介入刘某某等人强奸案时发现侵害视频有传播风险,督促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清相关视频传播路径并固定证据后,将视频进行技术性彻底删除。同时,协调职能部门及时追踪、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不当泄露的信息,阻断被害人照片及视频传播。
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青佑青”坚持只有保护好未成年被害人才能真正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将最大限度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作为重中之重。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立全市首个“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避免办案对未成年人造成“次生伤害”。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落实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家庭教育指导等多元救助,十年来,帮助22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拥抱阳光。
针对刘某某等人的侵害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严重心理损害,安排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并支持被害人起诉追索心理治疗等医疗费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为被害人转学至异地,协调爱心企业为被害人母亲在学校附近提供就业岗位,引导长期在外务工的被害人父母加强关爱陪伴,助力被害人重归快乐生活。
“青佑青”未检团队办理的罗某某强奸案获评广元市维护妇女儿童权十大典型案例,“青佑青”未检团队成员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深化综合履职,践行当好法律监督者的承诺
综合履行未成年人各项检察职能,发挥未成年人法律监督最大效能,一直是“青佑青”的基因和底色。
2014年团队成立之初,便广泛吸纳了刑事、民事、行政等检察条线有爱心、有经验、有担当的干警,将涉未成年人案件归口办案组统一办理,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
2023年,在办理一起被害人、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案件时,案发时双方均处于醉酒状态,这引起了“青佑青”未检干警的关注。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为什么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或者被侵害的现象仍然频发呢?酒是从哪里来的呢?
“青佑青”未检团队调查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系在自动贩卖机购买的啤酒。超市、烟酒专卖店往往张贴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识,但饭店、自动贩卖机等却被忽略,遂向市场监管局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全县禁止自动贩卖机售酒,在超市、饭店等所有经营酒类的地方,统一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清朗的社会环境。
对于留守儿童多的地区,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最薄弱的环节。“青佑青”在夯实家庭保护方面持续发力,深入贯彻民法典,着力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婚姻家庭、监护、继承及抚养费优先执行等民事案件法律监督。联合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一对一“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70余次;对严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制发督促监护令。针对辖区留守儿童多的现状,利用春节返乡、学校家长会等时间节点,开设家长课堂,专门制定“隔代监护”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坚持预防就是最好的保护,践行当好法治宣传员的承诺
“检察官姐姐,春节又过完了,我的爸爸妈妈出去务工了,你以后能经常来给我们讲课吗?上回你教给我们的《青少年自护三字经》,我已经会背了!”一名留守儿童在“青佑青”未检团队开展“法润心田 守‘未’成长”志愿服务时说道。
青川是传统的农民工输出县,当下全县外出流动人口总计达7万余人,父母监管和法治教育的缺失,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率持续偏高、合法权益屡屡遭受侵犯的重要因素。如何让法治阳光公平照耀在分布于全县20个乡镇、58所学校的1.7万名学生身上?这十年来,“青佑青”始终坚持预防就是最好的保护,不断探寻怎样将法治之声传遍每一处偏远之地,传到每一个孩子的耳畔。
“青佑青”立足县域实际,联合法院、公安、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优化普法资源配置,实现全县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全覆盖,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50余次、受众5万余人次。将法治力量向城乡接合部、偏远乡镇学校以及川陕甘接合部流动儿童多、留守儿童多的地方倾斜。以山区儿童法治需求为导向,制作“自护三字经”等特色宣传资料和预防性侵害等精品课件并向学校赠送,利用“青川未检之声”开展线上普法,致力于让更多的孩子听到法治之声。
为进一步提升山区儿童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参与性,联合11家单位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处,依托“2+2”延伸替代服务,在周末和寒暑假期开展留守、困境儿童“法治+美育”法治实践教学项目,有效缓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空档期”因监护不足引起的安全意外多发问题。举办“青佑青”杯全县校园法律知识竞赛、禁毒征文征画、法治手工艺作品竞赛等各类趣味活动,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未成年人主动参与其中。
预防要有实效,离不开各个社会主体的支持和参与。“青佑青”始终致力于提升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开设教师师德师风法治课堂,向医院、宾馆等场所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强制报告宣传等,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十年来,“青佑青”以未检品牌建设联结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社会、司法保护,让品牌成为汇集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的抓手与载体,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青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持续优化,未成年人犯罪率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率大幅低于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