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检察建议+代表履职”助力文物保护
本报讯(□王中正 通讯员章琪)“你们的检察建议不仅促进了石塔的修缮,也让村民更加重视文物保护,现在石塔和周边的环境也焕然一新了!”近期,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柳林乡塔畈村对塔畈石塔修复情况进行“回头看”,塔畈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王健华欣慰地说道。
今年5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黄梅县检察院提供了一条线索,称黄梅县柳林乡塔畈村的塔畈石塔长期被近距离烧香祭祀,文物受到损坏。该院检察官随即前往柳林乡塔畈村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石塔上裹缠着红布条,遗留有大量残存祭品,且塔身布满青苔,石塔原有风貌遭到破坏。同时,检察官还注意到,石塔紧邻乡村道路,周边未设置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存在文物安全风险隐患。
塔畈石塔是黄梅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唐朝,迄今已有1500余年的历史,塔畈村亦因这座石塔得名。对于当地村民来说,这座看似不起眼的小石塔,不仅仅是一件历史文物,更是他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为推动文物得到有效保护,黄梅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塔畈石塔的日常监管,恢复石塔风貌,完善对石塔的防护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根据文物保护工作专业人员现场核实情况,要求当地乡政府进行整改,督促其认真落实文物属地管理责任,并就修复问题与当地乡政府、塔畈村负责人员进行协商。随后,塔畈村迅速组织人员对塔身的青苔、烛油和周边的杂草进行了清理,石塔显露出其古朴的原貌。
今年7月,黄梅县检察院来到塔畈石塔现场进行“回头看”,并邀请了王健华参加,发现石塔污损和周边杂草已经得到了清理。
“虽然村里已经向县文旅局申报了文物保护项目,但立项时间难以明确,后续修葺资金缺口较大。”回访过程中,王健华向检察官介绍了石塔目前的保护情况,并表示此前在柳林乡开展的“聚力共同缔造·人大代表行动”代表小组活动中,已经将塔畈石塔维护修葺问题提交讨论,将通过这场活动有效推动检察建议落实。
不久后,柳林乡人大代表们经过实地考察,将收集的意见建议上报乡人大主席团后,按活动要求分流到塔畈村,塔畈村迅速召开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成立塔畈村石塔修缮筹备委员会,决定对石塔及周边环境进行修缮整治。
“这个塔是我们村的一张名片,现在旁边还修了一个文化长廊,大家农闲时坐着休息、聊天,多好啊!”塔畈村的村民对回访的检察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