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
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用于指导平台企业充分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合理制定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进一步规范协商流程、提升协商实效,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
指引强调,协商应由双方代表以协商会议形式进行,包括集体协商、协调会、恳谈会等形式;明确了双方协商代表的人数限制、组成结构、产生方式;要求双方代表在协商会议前广泛征集各方诉求,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协商确定议题,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要求协商会议达成的集体合同草案、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成果,应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10日内向所有适用的劳动者公布。此外,指引还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协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协商成果的有效落实。
据悉,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坚持守正创新,探索通过协商会、恳谈会等形式,推动“饿了么”等部分头部平台企业建立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协商机制,指导双方就派单规则、计件单价、抽成比例、奖惩等事项开展协商,搭建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