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言网语” 营造网络清朗空间

  为整治网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乱象,塑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和育人生态,不久前,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清朗·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专项行动。

  语言系统的形成与发展,既有约定俗成的规范表达,又有推陈出新的发展演变。网络语言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之一,乘着互联网时代的东风,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网络语言的出现,一方面,给我们的语言发展带来了新的可能性,提供了新的思路;但另一方面,也给我国语言文字的规范表达带来了巨大冲击。

  从“蓝瘦香菇”到“爷青回”,从“绝绝子”到“栓Q”,从“画美不看”“十动然拒”到“累觉不爱”“人艰不拆”……这些新生的网络语言,明显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规范与习惯。如果说这些语言还只是不规范的话,另一些恶俗、低劣、荒谬的烂梗,则在扭曲语言的规范表达,污染着网络环境,负面影响不容小觑。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网民规模接近2亿,未成年人短视频用户规模超过1亿,置身于这一背景下,未成年人很容易被不规范的网络语言文字误导,乃至患上“文字失语症”,贻害无穷。开展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专项行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规范语言文字的表达,不仅契合常识,也符合法治要求。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明确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大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力度,强化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这些法律法规为规范语言文字表达提供了明确依据。

  对网络语言文字进行规范,功夫在“网内”,更应在“网外”。网络平台只是“失范文字”的呈现场所,源头还在使用者身上。要更好地对网络语言文字进行规范,仍需抓住使用者这一关键。在传统课堂这一主流阵地上,要加强对规范语言文字的教学,从青少年抓起,让他们自觉成为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者。要在社会层面加大宣传力度、进行积极引导,让社会大众对规范文字有足够的尊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成为规范语言文字表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规范网络语言文字势在必行,不仅要开展专项行动,更要做好“网内网外”的各类文章,如此,网络语言文字才不会是粗言鄙语或胡言乱语,从而守护好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