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扎实推进少年法庭建设

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本报讯(记者刘永强 □何立建 通讯员尹瑞海 姜雪) 近年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发挥审判中心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和权益保障各项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路径,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健全组织机构,打造专业审判模式

  2023年9月,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成立圆桌少年法庭,并制定《少年法庭工作实施细则》,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为少年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配备专业少年审判团队,选定主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分管少年法庭,选出3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熟知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员额法官组成少年法庭,同时对3名法官开展为期6个月的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方面培训,使其成为既精通审判业务又熟知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复合型人才,共同研讨青少年维权事务,不断夯实青少年维权基础。


  运用帮扶教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发挥引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共同探索建立家庭与司法工作的良性互动。该院联合和龙市教育局、和龙森林公安分局、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和龙市天池社区共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签订《关于成立少年法庭、家庭教育工作站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协议书》,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程》,根据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开展法治教育、亲子关系教育、预防犯罪等不良行为矫治教育等,引导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或者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立以来,已对5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帮助家庭成员之间建立更加和谐的关系,促进家庭及社会稳定。


  密织保护网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通过到未成年人家中走访,到涉事学校班级了解其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等学习生活情况,对相关人员的心理进行疏导等手段,帮助未成年人剖析犯罪原因,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案件审理后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调查意见,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帮助其悔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此外,少年审判团队高度重视未成年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信息保护,严格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已将5件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发送案件封存通知。同时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向教育部门和涉事学校制发司法建议书,堵塞管理漏洞,2023年向和龙市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1份,推动少年审判从事后打击惩戒向“抓前端治未病”转变。


  加强院校联动,以法之力护航成长

  贯彻落实好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该院与和龙市教育局共同制定《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制度实施细则》,并举行联合会签仪式,从根本上净化校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资助帮扶困难学生活动,筛查辖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对其进行走访慰问,捐赠学习用品,防止青少年因生活困难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分批次邀请学校师生及家长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体验“沉浸式”模拟法庭活动,同时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安排,少年审判团队组成普法宣讲团,开展“开学第一课 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截至目前,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12次,380余名中小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开展专题讲座8次,累计普法20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品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