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乐县检察院: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

  本报讯(□张瀚文) 今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检察院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罪错未成年人帮助教育为目的,积极探索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高质效开展未成年人分级预防工作。

  加强多元帮教,构建府检联动机制。昌乐县检察院牵头制定《“青未了·小风筝”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实施意见》,联合团县委及县社工总站设立“青未了·小风筝未成年人检察社工站”,受理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及疏导、亲职教育、帮教矫正、临界预防、救助帮扶、社会融入、法治教育等涉未案件所需服务,并“分类转介”至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服务机构,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衔接各服务的工作时间由原先的7日缩短到3日。

  聚焦犯因研究,构建分层矫治体系。根据未成年人涉罪错内容、程度和综合保护类型,将干预对象分为涉罪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习惯未成年人、一般不良习惯未成年人三类,并提出干预措施。针对这三类人群建立“检察院—其他单位—工作站”三级罪错未成年人干预体系,目前,已依据干预机制干预涉罪未成年人11人,其中8名涉罪未成年人成功回归社会;干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7人,一般不良行为未成年人14人。

  健全线索移送机制,突出分级干预重点。由“青未了·小风筝未检社工站”根据线索信息内容,结合各职能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确定具体处置单位,并对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及效果评估。通过分级干预方式,实现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达到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目前,“青未了·小风筝未检社工站”已处置线索21个,通过对不良行为人的干预矫治,实现了其中16名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彻底矫正,上半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数同比降低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