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武航宇

大力发扬学科特色 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专访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武航宇


  “今年,在涉外法治交流研究与合作方面,我院实现全面提质升级。5月,沈阳市法学会成立涉外法治研究会,我院成为会长单位。我们成功承办首届东北亚国际仲裁论坛暨东北亚仲裁高质量发展峰会,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国际法学术研讨会。”近日,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武航宇教授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介绍了该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

  武航宇介绍,30多年来,沈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一直以来,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立足沈阳、助力辽宁振兴,注重凝聚精英、整合资源、协同合作,力求培养以家国情怀为核心、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俱佳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学科特色和行之有效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学科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国际法、法律史等方面取得了较多学术成果,学科建设成效显著。

  武航宇介绍,目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已获批包括“全国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等在内的多个国家级、省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校级平台,举办多个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实务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专题讲座及学术研讨。

  在师资力量方面,该院由教育部“长江学者”杨松、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霍存福等知名法学专家领衔,聘任50余位优秀中青年法学博士担任专职教师。该院还不定期邀请来自辽宁省内外高校、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相关人员作为客座教授及讲师,协同设计课程体系。

  “在人才培养上,我院注重将法学基础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该院相关负责人说,依托省部级研究基地,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国内高校、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及海外合作单位进行互动交流,创新教学模式,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和求知兴趣,为学生提供最大化便利,以求培养高端法治人才。

  目前,沈阳师范大学现已组建了涉外法治专家库,并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大连国际仲裁院等单位建立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习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强大且富有活力的教学和科研团队为我院发展注入了活力,形成了一批优秀的教学和科研成果。”武航宇介绍,目前,该院由霍存福领衔的法律史团队成功获评“2023年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多名教师获“辽宁省中青年法学专家”“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获批国家级“金课”“辽宁省一流一本课程”等。近5年来,该院团队成员主持或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项,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创办学术类辑刊《法律文化论丛》,已出版15辑。

  目前,该院法律史教学团队已累计培养(毕业)博士研究生31人,硕士研究生49人;研究生导师团队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获评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7篇。


  深化联合培养机制 高质量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应同时具备法律知识、思想德行和社会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素质。”武航宇介绍,在培养机制方面,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注重协同构建海外学习实践机制,与东盟国家高校合作,开设了全英文或非通用语的法学专业课程。同时,学校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学生前往合作高校进行一学期至一年的学习,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搭建双语、多语种学习平台。

  “涉外法治人才应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理解和尊重不同文化背景。”武航宇表示,学生需要以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看待问题,从宏观角度理解法律问题及其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对此,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堪萨斯州福特海斯州立大学、西班牙阿利坎特大学、塔吉克斯坦国立商业大学等国外高校开展合作,联合办学,共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

  此外,该院还专门组建涉外法治实验班,从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中选拔30名优秀学生,为其提供更专业、更深入的涉外法治知识学习与实践机会;招收中外联合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法治人才。同时,涉外法治实验班学生还会赴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短期研修。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国际合作,增加学生国际交流机会和实习项目,与更多国外高校、国际律师事务所和跨国企业建立合作,增加学生实际操作机会,提升学生实际法律服务能力;加强涉外法治研究,鼓励师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学院国际学术影响力。”武航宇表示,该院还将优化课程设置,增加针对国际法律热点问题和新兴领域的课程,以适应国际法律环境变化;逐步开设专门法律英语课程,开展语言培训,提高学生外语运用能力,确保学生能够流利进行国际法律交流。在法律知识之外,还将继续培养学生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和战略思维,确保学生适应多元化国际环境。


  成立涉外法治研究院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积极助力辽宁振兴,服务于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需求,服务于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建设,服务于打造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获得当地党委政府及社会大众的高度认可。

  “我院积极推动区域内法律交流与合作,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咨政建议及法治人才支持。”武航宇介绍,为了更好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沈阳师范大学设立涉外法治研究院,负责统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邀请国内多名专家学者举办论坛,研究区域性法律问题,促进东北亚地区法治化进程,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等问题的研究。

  通过涉外法治研究院的运行,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集聚校内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商学院等二级学院资源,邀请来自西班牙、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外籍专家深度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科研相关工作,围绕涉外法律体系、国际商事仲裁等与师生进行深入座谈交流。此外,该院还开设“马克思主义+外语+国别法+中国法”特色课程,实行小班授课,采用国内国外“双课堂”形式,培养“思政+法学+语言”三位一体的德才兼备、复合式、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我院还积极参与智库建设,支持辽宁省与国际市场对接、合作,通过研究和建议改善商业法律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武航宇表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致力于服务“一带一路”北向建设、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中俄对外交往、中国与东北亚对外交往等方面需求,在校内成立了中俄涉外人才特色培养基地和东北亚涉外人才特色培养基地两大平台。

  此外,该院还积极组织力量,深度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研究东北地区红色法治文化历史渊源与发展脉络,将东北地区红色法治文化融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古为今用、创新发展”,认真总结和提炼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积极探索现代化法治的实践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方向、新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多方合作及联合培养机制,提升我院在全球法律领域的影响力。同时,拓展研究领域,重点研究地方经济转型中的法律问题,强化社会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武航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