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蛟河法院天岗法庭:“四元调解”促发展

  本报讯(记者刘永强 □王振东) 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天岗法庭位于中国北部最大的石材产业基地——天岗石材产业经济开发区内,为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该法庭不断通过司法实践探析化解石材企业纠纷的最优解,并总结出“法庭+商会”“法庭+工会”“法庭+行管”“法庭+专家”的“四元调解”工作法,有效化解矛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法庭+商会”构建诉前调解新格局。今年五月,天岗法庭与吉林天岗石材产业联合会签署《涉企纠纷联合化解共建协议书》,聘用商会分会长、党支部书记作为法庭特邀调解员,对其分片地域内涉石材企业纠纷先行调解,促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办法实施以来,已化解石材企业纠纷17件,其中11件在诉前化解。

  “法庭+工会”全程调解劳动类纠纷。针对劳动类纠纷进行全程调解,切实发挥工会亲和力,消除工人对企业的抵触情绪。2024年上半年,该法庭涉石材企业劳动类案件平均结案时长28.12天,与去年同期相比,缩短55.09天。

  “法庭+行管”发挥专业优势。明确涉企纠纷双方的主体资格,对纠纷双方的过错程度作出专业判断,助力基层治理。同时,通过向行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使其出台石材产业安全排查制度。已成功督促13个案件当事人履行标的额187.9万元。

  “法庭+专家”着力开展“攻坚调解”。邀请兼具多年石材行业管理与司法调解工作经验的“行业专家”,专门针对多次调解未果、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的案件进行调解,提高调解效率。2024上半年该专家共参与调解案件21件,调解成功率达9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