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检察监督为探店视频规范发布套上“法”辔头

  本报讯(□王中正 通讯员章琪) “我们已经在推广的探店视频上标了‘广告’字样,相关食品安全隐患也进行了整改……”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探店视频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时,涉案商家对检察干警说道。

  “短视频平台上一些黄梅的探店视频,让人看不懂是不是广告,这不是在误导消费者吗?”今年5月初,黄梅县检察院收到来自“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一条线索。该院随后开展“线上+线下”调查,发现县内多名探店视频发布者以“素人体验”形式发布短视频,分享评价城区内多家餐饮店铺的食品口味、服务水平,视频页面还添加了各种团购链接,但未明确标明“广告”字样,且有的店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审查,该院认为,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为明确监管职责,5月23日,黄梅县检察院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媒体协会、涉案食品店负责人开展公开听证,并邀请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经过听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互联网广告与食品安全均属相关行政机关监管范畴,且本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广告侵权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切实维护公共利益。5月29日,黄梅县检察院收到来自相关行政机关的整改回复。随后,该院干警迅速开展“线上+线下”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为推动长效治理,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还依托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的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共督促16条违规探店视频下架,辖区内63条探店视频已标注“广告”字样,推动6家餐饮店完成食品安全整改。同时,县自媒体协会还组织县内自媒体从业者开展了3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了网红达人合法营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