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文化品牌建设的路径探索
检察文化作为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检察事业、检察机关密切关联。它具有一般文化的特点,但又不同于一般文化。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品牌建设已成为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创建检察文化品牌,需要根据检察机关的特色不断凝练品牌理念、优化方案举措,让文化品牌从“被动推动”转为“主动引领”,尤其要重视品牌创建后的升级问题。
检察文化品牌建设实践
现阶段,检察文化品牌创建正在全国多地如火如荼展开和推进,主要有三种类型:以红色文化为核心、以地域精神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比如,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工作实践与本土红色资源、红色文化结合起来,打造“黑土红穗”文化品牌,紧扣“黑土地”“东北抗联”等品牌识别符号,挖掘当地红色资源,丰富检察文化内涵;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当地因煤而兴的地域特色,确立“太阳石”检察文化品牌;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培育了“花检飞花”人才建设文化品牌。
此外,各地基层检察机关加强对现有检察文化品牌的升级改造,进一步丰富原品牌内涵等。比如2022年,新邱区检察院“太阳石”检察文化品牌案例在辽宁全省范围内被推广后,该院在原有基础上推出了“邱石检韵”文化品牌,实现从“文化育检”到“文化强检”的转型升级。有的基层检察院通过品牌合并,进一步强化检察文化品牌建设。比如,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在创建五大检察工作品牌后,又将五大品牌合并为“问津检察文化”品牌,突出“求知求真、问学问心”核心内涵,实现了文化育检功能。
检察文化品牌的创建途径
深度挖掘自身优势。检察文化品牌创建需要考量检察人员、检察业务、检察院的基本情况,结合地域特色和自身优势,准确评估品牌创建过程中的难点和实现可行性。只有充分了解了自身优势、特色,才能精准定位,抓住突破点,明确品牌创建的方向。
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突出业务建设赋能,让亮点检察品牌带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重点聚焦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从典型案例、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三线入手,注重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成效、优秀办案团队的塑造、先进工作机制的总结、精品故事案例的提炼等,形成良好的品牌形象。
注重多层次宣传推广。加强对品牌内涵、价值的传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要充分挖掘亮点,提炼宣传主题,整合宣传资源,探索建设与本地检察工作相适应的特色宣传模式。要注重运用好“互联网+”的宣传模式,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推广格局,让主流媒体成为检察文化品牌宣传发酵的催化剂,使检察品牌深入民心,实现检察品牌价值提升。
推动品牌建设常态化。品牌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品牌创建环节,要注重品牌创建的方位、路线、规划。在品牌项目确定、培育推进、宣传提升等关键环节,要注重运用调研、论证、反馈和完善手段,保证品牌建设项目依计划推进。在品牌初成型时,要进一步研磨、扩充品牌内容,实现品牌再升级。
丰富品牌内涵。要强化“精品意识”,进一步丰富品牌内涵。发挥品牌集群效应,形成创建合力,做好内外联系,争取“破层出圈”,不仅在检察系统内有声音,还要在党委政府中有影响力,从而实现检察文化品牌升级。
拓展品牌外延。提升品牌辨识度和核心竞争力,探索独树一帜的特色文化,不断延伸品牌触角,多领域开发检察文化品牌功能,努力打造特色检察文化名片。
更新品牌理念。培育包容共享文化理念,与政府或者法院联合升级文化品牌,拟定资源共享清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活动联合、支部共建、拓展党建活动区域等形式,增强共建实效,不断探索党建外延新机制,实现业务共赢。
延伸下属品牌。突出基础特色和质量内涵,以新邱区检察院为例,拓展打造“邱检宣讲团”,把宣讲队打造成为践行新思想、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的理论武装排头兵。聚焦讲好检察故事,逐渐打造检察文化品牌的下属子品牌,实现品牌联盟互促共赢。
(作者单位: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