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深度融合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8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推广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关工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深度融合,更好预防和阻止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不法分子侵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分别为郭某某遗弃案,马某某、丁某某盗窃案,隋某某故意伤害案,文某甲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侯某被故意伤害案及李某贩卖毒品案。其中,既包括故意伤害、盗窃等刑事案件,也包括抚养费纠纷等民事案件;既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等举措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社会,也着力解决未成年被害人失管、失教等问题。

  这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三个鲜明特点:一是此次选编案例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情况的调查评估与分类施策。二是以合作联动为基础,汇聚专业力量凝聚保护合力。三是在高质效办好个案的基础上,注重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逐步细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同时将家庭教育指导和督促监护、关护帮教、临界预防、被害人综合救助、控辍保学等工作相结合,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据了解,202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向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7.2万人;对于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的,依法支持相关个人或者单位提起变更、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联合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站,组建指导团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家庭教育指导是推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持续推进。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监督、支持、推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监护人监护意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未成年人撑起家庭“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