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河南省洛阳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董艳

“首席”挺膺担当 擦亮“专家”名片

——记河南省洛阳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董艳


  今年42岁的董艳,是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也是洛阳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为第一届洛阳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自被聘任“首席”以来,董艳就以实际行动争做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排头兵”和“优秀生”,诠释了新时代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

  由于表现突出,她被洛阳市法学会评为2022年“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先进个人,2023年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先进个人。


  强化学习

  担当“首席”称号

  作为一名在法院一线工作近20年的法官,董艳坦言,在被聘任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之前,对于“首席”工作“既陌生又向往”。

  董艳介绍,自从被聘任为第一届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以来,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实践中,她经常学习查看《中国法学会章程》《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县(市、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指引》等文件资料,将章程、意见、指引等文件精神记在心上,放在案上,提在包里。

  “经过认真学习,我认识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发挥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有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具体担当。”董艳说,在履职过程中,她主动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与发展的“首先”、稳定的“首要”、民生的“首位”紧密结合起来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推动实践。

  据洛阳市法学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担任“首席”以来,董艳着眼聚焦“四重一优”(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三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积极投身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法治实践等工作,承办和委托处理重大疑难案例(事件)30余件,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3月,董艳就聚焦“首席”职责和主要任务,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1400余万元的涉国有企业民事纠纷,妥善化解国企发展风险。同时又成功化解一起标的达550余万元的公司设立纠纷,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长久良性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服务工作大局

  聚焦化解矛盾纠纷

  在被聘任“首席”以后,董艳印象很深的是承办了一批自2008年以来的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

  该批案件自2008年起各方前后诉讼6次,各级法院审理近20次,双方当事人矛盾深意见大,不仅多次诉讼,还各自调动各方力量,浪费了司法资源,也造成了一定的诉累。接手案件后,董艳充分发挥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借助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商事调解工作室”“法院+商会”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等,经过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协商,终于在2023年6月成功化解该批案件,一揽子解决了各方当事人的纠纷,并当场交付第一批履行款40万元,成为“商事调解工作室”成立后首批成功化解的案件。

  2023年,董艳积极主动受理重点委托事项,带领法官、调解员和工作人员承办了21起劳动争议系列案,为切实解决双方矛盾纠纷,化解积怨,她不辞辛劳多次深入群众中去,耐心释法,无数次和用人单位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当场向21名劳动者支付130余万元,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助力经济建设,她认真贯彻落实“万人助万企”“四官服务”等工作部署,为企业开展公益服务和“法治体检”共60余次,走访13名代表委员及驻地16家企业单位,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法治情况,认真听取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建议建言,提供专业性、常态化的法治服务。

  在2023年“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临近之际,她把握时机,积极参与组织召开“洛阳市中小投资者保护座谈会”,邀请住建局、市建筑业协会及12家企业代表,就探索和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多元解纷机制进行探讨交流。

  董艳负责牵头办理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曾在《今日说法》栏目播出,该案件涉及冷冻胚胎相关民事纠纷处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该案件的妥善化解,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导向意义,也展现了洛阳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良好的素质和形象。


  发挥优势作用

  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董艳不断强化行动自觉,充分发挥“首席”的优势作用,积极参与“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民法典宣传为重点,深入金融企业开展“民法典·普法强基”宣传40余场次,讲解民法典相关课程,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提供法律支持,引导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增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观念。

  在洛阳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中,董艳走进洛阳市人社局,为干部职工宣讲《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思路与典型问题》,加强了法院与劳动仲裁委的裁审对接机制,拓宽了劳动争议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据了解,董艳深入总结“民法典典型案例”,报送了200余件案例研究,组织编写了《预告抵押登记案例》。

  “下一步,我要按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三坚持’‘三首’‘三跨’等工作原则,积极与法院执行局等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沟通,探索建立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和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发布涉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的典型案例,为党委政府提供理论支持和咨询建议。”董艳表示,自己要不断增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提供更多的专业咨询建议和参考,做一名名副其实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