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购车不核验 “捡漏”不成反被骗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作为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汽车销售行业持续繁荣,二手汽车因价格低廉、磨合期短、性价比高,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低价格往往与高风险并存,准入门槛低、信息不对称、售后不完善,使得二手车交易市场鱼龙混杂,稍有不慎就可能掉入“陷阱”,轻则后患无穷,重则血本无归。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针对一起因购买二手汽车而遭遇诈骗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提醒二手车购买者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家住昌平的王先生看到有人在网上销售二手宝马车,售价仅10万元,进行详细咨询后,王先生与卖家约好时间看车。次日,在某高档小区门口,王先生见到了三名男子,其中两人自称二手车中介,另一名男子告诉王先生,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其妻子,目前二人正在办理离婚,所以想把车卖了。王先生追问能否提供结婚证,男子说没带在身上,又表示自己就住在别墅小区里,不会骗人。

  王先生信以为真,当场向对方转账10万元。然而过了两三天,无论王先生怎么催促,对方都未能提供证件,也没有配合过户,甚至将王先生拉黑。王先生通过114平台联系到车主,却被告知对方根本不认识王先生所称的三名男子,其只是将车辆出租,并没有出售。王先生发现被骗,于是报警。

  原来,所谓的低价二手车不过是精心设计的骗局,三人先从车主手中租赁该汽车,又冒充车主丈夫将汽车出售,骗得10万元购车款。最终,三名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3年3个月,并处罚金。

  昌平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交易有风险,买卖需谨慎,对于二手车,切忌只见低价、轻信宣传,不仅要提高警惕,更要懂得如何避坑。”检察官提醒,购买二手车辆,应尽量选择正规二手车店或平台进行交易,车辆来源靠得住、售后有保障,交易才能更安全。此外,还要仔细检查车况,查询车辆维修、出险记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谨防以次充好。认真审查车辆登记证书、一致性证书、购车发票、合格证、三包证明等,确保信息齐全且一致。交易时应当签署书面购车合同,明确车辆型号、价格、车况、违约责任等,并留存付款证明,保障自身权利。合同签订后,务必确认车辆所有证件过户至自己名下再支付尾款,避免遗留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