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建筑垃圾既要重当前也要谋长远

  近期,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建筑垃圾私拉乱倒问题突出,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可谓触目惊心。

  建筑垃圾一直都是困扰城市的一大难题。从个体观感来看,一些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如同一座城市的伤疤,给人感觉很不是滋味。城市本来很美好,但建筑垃圾的存在,的确有碍观瞻。从数据来看,2023年,我国建筑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以上,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30亿吨。以此审视可知,治理建筑垃圾,不仅很有必要,更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建筑垃圾处理不当的确存在极大的负面影响。那么,治理建筑垃圾的堵点与难点又在哪里?为何一直是顽疾?这背后的原因值得剖析。一方面,建筑垃圾因为体积较大,在回收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如果采取传统的堆放、填埋等方式,会对空气、水和土壤带来一定的污染;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建筑垃圾越来越多,监管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偷排乱倒等现象屡禁不止,再加上建筑垃圾的基础设施规划较为滞后,建筑垃圾围城的形势也是日益严峻。

  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一常识尽人皆知。建筑垃圾亦如此。有研究表明,每利用1亿吨建筑垃圾,可以生产标砖240亿块、混合料3500万吨,减少占地万余亩,节煤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0万吨,新增产值85亿元。数据无言,却非常有说服力。而此前,不少媒体点赞了山东济南在治理建筑垃圾方面的经验做法,当地印发了《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步入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可以带给我们足够的启示。

  治理建筑垃圾,既要重当前也要谋长远。所谓“重当前”,就是在建筑垃圾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各地应延伸监管触角、加强监管力度,并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保持“零容忍”的姿态,确保当前的治理工作卓有成效。所谓“谋长远”,就是治理建筑垃圾的基础设施、政策措施等,也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日益完善,让治理建筑垃圾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治理建筑垃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对各相关方来说,应将“当前治理”与“长远治理”结合起来,确保建筑垃圾不再成为城市的“疤痕”,而是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