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各地应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优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决策是行政过程的起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可以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为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提供依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以从源头阻断并防范重大风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当前,各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作用,通过风险评估自我预防、自我约束行政决策行为,防范重大行政决策因不当决策或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应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优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目前,我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政府主导,决策主体自身、决策主体以外的行政主体、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实施,应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适格的实施主体,避免决策主体和评估对象混同,以保证评估结果客观。第一,鼓励科研院所、咨询公司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主导,启动风险评估,进行风险调查、定量分析,提出评估结论,并确保其身份与地位的独立性,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信力。第二,第三方评估机构促进政府与公众有效沟通。在评估过程中,听取可能受重大行政决策影响的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从公众视角、市场主体视角,找到重大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与风险,规范行政权力行使,防范风险于未然,避免重大行政决策被部门利益左右和决策经验主义的错误。第三,确保第三方评估机构拥有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匹配的相关专业专家与技术人员团队。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确保专家能完全基于独立的外部观察提出评估意见,确保评估结果可回溯、可验证,接受社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

  扩大参与主体覆盖面。构建广泛的参与制度是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不可或缺的要素。第一,要建立公众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机制。将公众参与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确保公众的感性认知、专家的专业性认知与政府的全局性认知形成互补。第二,确保公众广泛而直接参与。让社会公众知晓相关风险信息,主张自身或特定群体的利益、价值或者偏好,实现公民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基本权利;让决策机关了解公众诉求,使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风险降到最低,提高行政效率。第三,发挥专家特长与专业代表优势。专家要充分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而提供更多更客观的建议,增加决策的科学理性,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正当性基础。第四,鼓励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等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风险评估的公共性、科学性、民主性。

  确保风险评估程序规范。法治建设中,程序性事项占据重要位置,也决定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为确保评估顺利开展,保证评估结果科学,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遵循系统、完整、具体的步骤。第一,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启动后,由实施主体主导,成立评估工作组,制定评估方案,采用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充分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程序具有开放性,达到评估过程透明、评估结果公开,保证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第二,利用多种方式识别风险。可采用定性或定量等方法,通过大数据识别、现场实地识别、同类案例调查识别等方式进行风险识别,创新性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满意度评价、支持度评价等,发挥多种评估方式的叠加优势,提高社会风险评估的综合化水平和精准化程度。第三,有效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建设性意见。社会风险评估是在决策之初预判、甄别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事前预防,将维稳关口前移,有利于克服末端治理的被动性。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要提出完备的防控方案,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安全性,降低重大行政决策带来的风险,把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损害降到最低。

  健全监督倒查机制。监督是对行政权力实现有效规制的重要手段。对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监督,在整体上可以发现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第一,对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深入剖析风险和充分权衡利弊,使评估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使评估结果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第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终身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倒查机制等。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参与主体的责任意识,使风险评估过程更加透明、公开。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防控重大行政决策涉稳风险中的实际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第三,发挥内外结合的监督合力。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政府、公众代表、相关领域专家这三类主体相互监督,对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则需要畅通渠道,依靠社会力量,通过行业协会自律与监管、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媒体等监督,激发第三方评估机构自我规范的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