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内蒙古两地签订跨区域协议保护明长城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通讯员刘敏)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人民检察院与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建立跨区域河湖保护与长城保护工作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保护明长城。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是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最广的文化遗产,对凝聚民族精神、传承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新荣区境内的明长城,是明代为拱卫京师、加强防御而建。明长城现存包括墙体、关堡、单体建筑及相关遗存等,大部分为黄土夯筑,由于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等影响,该遗址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针对该问题,新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深入现场实地调研,通过拍摄取证、调取文物档案以及询问当地村民,多次走访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铁塔公司,查明了该遗址受损的事实,厘清该违规建筑归属方,与区文旅局、乡政府进行磋商,督促其积极履职,限期进行拆除,保护文物安全,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为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近日新荣区检察院联合丰镇市检察院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巡查工作,通过实地查看、现场研讨,使用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两地边界交界处长城遗址保存现状、界碑设立、违法倾倒垃圾、违规违法建设等问题开展重点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一一建立台账,并拍照收集固定证据。
巡查中,新荣区检察院针对前期走访踏勘发现的明长城遗址二十一墙段长城保护范围内存在违法倾倒垃圾、违规排放污水等情况,当场向丰镇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区域联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业务交流、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长城保护合力,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全面保障长城本体安全以及长城两侧良好的环境风貌。两地检察机关将常态化开展长城保护检察监督“回头看”活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以高质效办案筑牢文物保护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