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刑法修改理性研究》带来的启发

从理性主义看刑法修改过程

——读《刑法修改理性研究》带来的启发


  2024年3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二)施行,这标志着自1997年现行刑法颁行以来、以修正案形式进行的第十二次刑事立法调整正式宣告完成。随着国家社会发展现实来调整刑法规定是克服成文刑法与生俱来之滞后性的有效途径,是缩短刑法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距离、保持刑法生命力与执行力的重要抓手。湘潭大学法学院黄明儒教授等所著《刑法修改理性研究》针对刑法修改相关问题进行专门探讨。通读后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与掌握刑法修改的理性界限以及明晰刑法修改与解释的关系。

  其一,为什么要研究刑法修改理性。在作者看来,通过研究刑法修改理性,能够实现三个目标:一是研究刑法修改理性是完善我国刑事立法的有效途径。通过倡导刑法修改理性、将理性思想作为刑法修改的指导,强调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谦抑性原则在刑法修改过程中的重要意义,无疑是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实现真正意义上“良法之治”的重要途径。二是研究刑法修改理性能够更好地指导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立法是司法的前提与基础,科学的刑事立法是公正合理刑事司法的保障。为了推动我国刑事司法的科学化、公正化和理性化,宜以理性目光审视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过程,尤其要在刑法修改的过程中纳入更多的理性要素。三是研究刑法修改理性是繁荣我国刑法科学的迫切需要。就内容而言,刑法修改理性研究的是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刑法的修改程序并且如何确保刑法修改的结论更有利于实现保护法益的目的,而这一研究过程几乎涵盖了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所有内容与方法,对于繁荣我国刑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目前专门研究刑法修改理性的文献资料屈指可数,《刑法修改理性研究》的出版填补了这一研究空白。

  其二,刑法修改理性的基本范畴。既然将理性纳入刑法修改的过程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运用理性来引导刑法修改,即刑法修改理性的基本范畴。为了使刑法修改的过程和结果最大程度符合理性要求,《刑法修改理性研究》一书的作者提出了刑法修改理性的原则、方法与机制。首先,关于刑法修改的理性原则。刑法修改的目的旨在使刑法更加科学,能够更好地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持同一性。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刑法修改在遵循谦抑性、科学性、合理性与有效性等刑事立法既有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当特别关注慎重性、合法性与协调性。作者认为,刑法修改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系列程序来加以保障,这就涉及刑法修改的理性机制问题——从刑法修改的准备、修正案草案的提出、修正案正式提出、修正案正式形成以及法律修改的完善过程等均离不开一套符合理性要求的运作程序。例如,在刑法修改前,就需要经历刑法修改预测、刑法修改规划、刑法修改草案的起草以及刑事立法案的提出与修正案的正式形成等一系列过程。

  其三,理性视角下刑法修改与刑法解释的限度关系。从概念上看,刑法修改是指基于某种目的或者需要,由有权修改刑法的机构对现行刑法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是应然之法产生的源头。刑法解释则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适用刑法进行相关的规定,是实然之法产生的源头。在何种情形下,不需要通过刑法修改而是通过刑法解释就能达到有效适用刑法的目的;在何种情形下,只有必须修改刑法才能使刑法与社会需要保持统一性,这有必要采取明确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关系、依程序制定刑法解释、规范刑法解释的内容、清理现有刑法解释等方法来避免刑法修改与刑法解释相互代位的问题。最终的结论是,“刑法修改的理性体现为有节制的修改。同时,刑法的修改应当慎重,尤其在修改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刑法处罚范围的扩大。而刑法解释态度的选择是刑法修改理性在刑法解释范畴的引摄,刑法解释态度的选择必然受到刑法修改理性的影响”。

  总而言之,在刑法知识不断丰富的时代,留给我们的思考还有很多,《刑法修改理性研究》以理性观点来审视中国刑法在更新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为我们展现了一套精深的刑法教义学知识图景。这部著作所坚持的刑法立场、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式足以值得学界关注,也希冀引起学界的深度思索。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