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嘉祥法院解锁执源治理新模式

从“末端执”转为“前端治”


  抓前端、治未病,执源治理开良方。近年来,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不断解锁新模式、提供优质服务,从“末端执”转为“前端治”,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2024年以来,新收首次执行案件1517件,同比下降5.3%,诉前调解申请执行率3.37%,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25.54%。


  提醒前置,让履行更主动

  “汤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不仅帮我缓和了与合作伙伴的关系,要回了货款,我还可以‘依葫芦画瓢’,与其他几个欠我钱的讲讲法,把剩下的钱要回来……”某五金建材公司的负责人董某怀着激动的心情,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汤洁茹手中,表达衷心的感谢。

  据了解,董某经营一家五金建材公司,多年以来拥有不少合作伙伴,随着合作的加深,经常采用“先货后款”的形式,导致多笔货款不能及时结清,让公司的发展陷入困境。经多次催要未果,董某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诉前向当事人发放了《诉讼风险提示书》《执行风险告知书》《自动履行告知书》,释明自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正向激励措施和不自动履行的法律风险;并选取其中一件案件速裁速审、以审促调,最终,剩余几起纠纷快速得到化解,当事人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将履行告知前置,全流程提醒督促,提高了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的案件数量,及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嘉祥县法院立案庭庭长王继同说。

  近年来,嘉祥县法院积极探索“一提醒两督促”机制,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向调立审执全流程延伸,诉前向当事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诉中向当事人释明自动履行的正向激励措施及不自动履行的法律后果;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向履行义务方发送“自动履行提示书”,20日内发送“自动履行催告书”;执行立案前,再次提醒被执行人可能面临的被限制高消费或被纳入失信名单的风险,督促主动履行义务。


  保全加持,为权益添保障

  “多亏你们提醒我保全,要不就算官司打赢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当事人范某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在原告范某与魏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并举行了订婚仪式,范某给付魏某彩礼26万元。后因感情不和分手,范某要求魏某返还彩礼未果,诉至法院。

  在诉前调解阶段,嘉祥县法院马村法庭副庭长贾兴浩向其详细讲解了财产保全的作用以及办理流程,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权利落空的风险。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魏某足额返还了彩礼金额。

  “财产保全对于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裁判生效后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义务都具有明显的效果,可以从源头上为当事人构筑起权益‘防火墙’。”马村法庭庭长高东明说。

  嘉祥县法院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对纠纷化解的促进作用,将财产保全关口前移,在诉前调解阶段向权利当事人告知财产保全的作用,对于申请财产保全的,引导提交申请、提供财产线索、提供担保;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的,移送执行部门执行。“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有效提升了案件的调撤率和自动履行率。


  审执联动,促化解更有效

  “审判和执行最终目的都是实质解纷,保障权益。加强审判和执行的沟通对接,提高裁判的可执行性,才能更好地保障群众权益。”嘉祥县法院执行局分管副院长靳方东说。

  在某单位与高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高某在此单位工作期间,因与单位负责人产生矛盾而离开,离开后高某在某单位私自垒建墙垛,并安装了铁栅门,致使工作人员无法正常通行,某单位无奈诉至法院。

  由于双方矛盾较深,高某自动履行的可能性不大,为方便执行,承办法官在判决送达前就是否具有可执行性主动咨询执行法官的意见,并结合执行法官的建议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某单位申请强制执行,目前,高某私自垒建的墙垛及安装的铁栅门已被拆除。

  嘉祥县法院不断强化审执联动,审判部门就判决、调解主文是否具有可执行性向执行部门发送《执行咨询函》,执行部门发现执行依据不明确,可以向审判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同时,对于涉及交付特定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探望权等纠纷案件,实行跨条线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法官列席民事条线专业法官会议、民事法官列席执行条线专业法官会议,互相听取意见建议,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和判后执行的可行性。


  奖惩并举,书诚信新篇章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出具《失信修复证明》,我们的企业发展可能就要受阻了……”某建材公司负责人成某感慨道。

  某建材公司曾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立案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欠款,一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该公司积极应对,多方筹措资金,最终自动履行完毕。自动履行完毕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出具了《失信修复证明》,帮助该公司顺利完成融资,摆脱了发展困境。

  嘉祥县法院坚持“奖惩并举、双向促进”不断完善信用修复以及信用惩戒机制,促进履行义务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一方面,向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向被纳入失信后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出具《失信修复证明》,帮助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修复信用,2024年以来,出具证明32份、屏蔽失信信息27条;另一方面,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以及转移、藏匿财产的,坚持“从严打击”,2024年以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8人次、限制高消费61人次、发布悬赏公告21次、拘留拘传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