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法院以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大文章”
本报讯(记者王琪钧 通讯员祁增林) 近年来,青海省海东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案件大幅上升的态势,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和模式创新,走出了一条立足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关,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新路径。
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海东中院就全市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向海东市委进行专题报告,逐步健全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领导机制;助力党委政府颁布《关于加强全市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促使诉源治理走深走实;依托市、县(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金融调解等各行业组织多元解纷平台,形成了多部门、多行业、多渠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协作的工作合力。
提升诉源治理工作规范化。出台《两级法院派驻辖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基层调解员年度培训机制,组织人员赴六县(区)就诉前调解程序规则、调解技巧、常见矛盾纠纷处理法律规定等内容对全市调解员开展培训,指导人民调解、综治中心、行业调解组织等做好前端化解工作。同时,通过报纸、广播、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不断扩大诉源治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切实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海东中院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加强对案件背景、成因、特点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深入剖析,认真查找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弱项和行业监管漏洞,提出具有专业性、可行性、长远性的司法建议,抓好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和跟踪反馈,以司法建议“小切口”促进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
打造海东“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创新诉源治理新方式,推动整体服务效能提升。如,平安区人民法院在高铁新区设立“理法官驿站”,助力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北山法庭成立生态旅游特色法庭……“一法庭一品牌”初具规模。
下一步,海东两级法院将主动作为,能动履职,把诉源治理的要求贯穿立、审、执、访各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引导,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诉,助推社会更加安全、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