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委:联合建立行政违法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张景涛)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监委有效整合和优化检察监督和纪检监察资源,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违法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的协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形成监督合力。

  该《办法》共16条,对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双向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移送程序、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党员涉嫌违反党纪或者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应当按规定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移送同级检察机关。

  在问题线索反馈方面,《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线索,应当及时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办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检察机关移送的线索,检察机关需要反馈结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线索的敏感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反馈,推动双向移送工作形成闭环。

  此外,《办法》还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联系机制,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办理过程中,需要检察机关协助调查、提供材料、提供咨询意见的,检察机关应当予以协助;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不按规定回复或不予整改的,可以通过“监督一张网”平台提交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