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关闭“美颜滤镜” 监督还原生鲜“本色”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孙钰程) 农贸市场里看着色泽饱满、水灵鲜嫩的肉类蔬果,购买回家才发现其实并不新鲜,这便是商家利用生鲜灯制造的障眼法。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管理部门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照明设施的情况,还原生鲜“本色”,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3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徐汇区检察院反映,徐汇区内有部分集市的生鲜摊位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生鲜灯是一种可以通过改变光照条件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照明设施,在生鲜灯的照射下,生鲜产品便像开了“美颜滤镜”,表面鲜亮,斑点、虫眼等也被掩盖,达到以次充好的效果。

  接到线索后,检察官办案组立即前往现场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部分集市的肉类摊位上挂满了一排红暖光生鲜灯,肉眼可见下已造成肉类真实色泽的明显改变。

  随后在技术人员的协助下,检察官对多个生鲜摊位的照明设施进行勘验,经比对相关规范要求,均超合理标准。

  根据去年底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据此,检察官认定部分商户销售生鲜时,确实存在使用违规生鲜灯的行为,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而且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4月22日,徐汇区检察院向相关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农贸市场照明灯光进行整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相关管理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对涉案经营主体进行了集体谈话、责令改正,并于5月联合检察机关对辖区13个街道内的农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徐汇区检察院积极会同相关管理部门走进商超、农贸市场,发放《生鲜灯规范使用手册》,通过面对面地释法说理,引导商户规范使用照明设施,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或提供公益诉讼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徐汇区检察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