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末路狂花钱》背后的法律问题

卖房能否毁约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贾有为有一个“百万躺平计划”,简单来说,攒够一百万元就彻底“躺平”,享受人生。为此,前半辈子他抠到了极致:早餐是一成不变的两根油条一个鸡蛋,噎到打嗝也不舍得喝一杯豆浆;去超市第一时间奔向的是临期商品区,结账时还要使用七拼八凑来的打折券和抵扣券;牙膏用到最后还得用擀面杖再挤一下;给故去的父母上香也要一根香掰成三段用……

  虽然月薪只有三千五,但是他已经有了80万元的积蓄,就在他朝着“百万躺平计划”一路“狂飙”的时候,一个噩耗从天而降——他的脑部发现了一个“肿瘤”,按照医生的诊断,他只剩下最后十天的生命。于是他辞了职,半价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攒够了一百万,在剩余的十天时间里,他开始疯狂花钱。

  电影《末路狂花钱》的故事也由此展开,近期,这部热映电影因为展现了“普通打工人”贾有为人生的苦辣酸甜,而受到了广泛关注。而在这部热映的电影中,也涉及了诸多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电影情节看“野外放生”的法律规定

  人生末路,总是会回想起过往的许多遗憾,贾有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在少年时期的三个兄弟沙白虎、许大力、董建峰,因为长辈之间的矛盾,四人决裂且多年未见。

  他打算用这一百万元,帮兄弟们实现少年时未完成的愿望。四人一起住昂贵的高档酒店总统套房、租豪车一起兜风,极尽奢靡之能事。为了挥霍,贾有为兄弟四人买下了一家豪华酒店所有的海鲜却不吃,只是为了放生,并且交代了一句“澳洲的(海鲜)送回澳洲,大连鲍回大连”。

  这虽然只是个搞笑情节,但是也暗含着法律问题,因为放生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或规定,一旦胡乱放生,不仅可能导致野生动物大量死亡,还可能导致外来物种入侵等严重危害。

  大庆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赵彬介绍,从法律角度来讲,中国大陆到澳洲涉及跨境,若携带澳洲龙虾出境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海关申报、接受查验,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而大连鲍放生至大连海域,若达到一定规模,则应当遵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

  赵彬介绍,针对放生活动,应当考虑放生物种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地点等因素,避免对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针对水生生物放生,应当遵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同时可以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

  此外,针对野生动物放生,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配偶离世,债务问题何解?

  为了让贾有为“走”得不留遗憾,三兄弟带着贾有为去见了他中学时代的暗恋对象王晓倩。此时的王晓倩在一家殡仪馆工作,丈夫已经离世。二人回到当年一起上学的机车厂子弟中学,却遇到了王晓倩亡夫的债主暴力催债。电影剧情对王晓倩亡夫为何欠债没有介绍,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王晓倩应不应该替亡夫还债,需要细分具体情况。

  赵彬表示,针对王晓倩亡夫留下的债务,首先需要明确该债务是属于王晓倩亡夫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她介绍,针对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必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综合判断。”赵彬表示,若是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范围通常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范围内,如“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仍然负有清偿责任。相反,若是个人婚前所负债务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一方独自筹资用于生产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等产生的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在负债方死亡时,另一方无需对该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那么若债务被确认为死亡一方的个人债务,是否等于其配偶必然不用承担偿还责任呢?并非如此。

  赵彬谈道,《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电影中王晓倩亡夫在死亡时仍留有遗产,且王晓倩实际继承了部分遗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其应当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其亡夫的个人债务,若其继承遗产不足以清偿,剩余无法清偿部分即与王晓倩无关,无需再由其另行清偿。


  从贾有为“退货”看房屋买卖和消费合同纠纷

  贾有为“确诊”第十天,兄弟三人一起陪着他,等待死亡降临,但是,除了吃过期食品导致的食物中毒,什么都没发生。送到医院才得知,所谓的“脑肿瘤”是医院核磁共振仪故障导致的误诊。贾有为陷入了“人活着,钱没了”的窘境。

  为此,贾有为想要将此前购买的价值20万元的墓地、大量的冥币,以及为王晓倩购买的大量衣物、射击俱乐部的储值卡等全部退货退款,但是绝大多数都被拒绝。

  赵彬介绍,在没有特殊情形下,贾有为的退货退款要求很难实现。贾有为的退货退款要求在法律上可能会基于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合同解除而实现,赵彬进行了逐一分析。

  针对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相关规定,若在订立合同时,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一方具有恶意串通行为、抑或合同本身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情况下,贾有为可以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要求退货退款。

  针对合同的撤销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条相关规定,已经成立生效的合同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四种情形下可以撤销。在电影中,若贾有为在订立合同时遭受对方或第三人欺诈、胁迫或以过分高于市场价格订立合同,或是在订立合同时,对其购买的商品、合同的主要内容、主体等方面存在错误认识,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在合同被依法撤销后,其可以要求对方退货退款。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和第五百六十三条相关规定,若协商一致,卖方同意贾有为的退货请求,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在某种情况下买方可以解除合同且该条件已经成就,或在贾有为支付款项后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且经贾有为催告后仍不履行的情况下,贾有为可以依法解除与对方的买卖合同并要求退货退款。

  贾有为以后真的身无分文了吗?根据电影情节来看,不是的。

  电影情节中,为了尽快拿到钱,贾有为半价卖掉了自己的房产,发现误诊后想撤销卖房合同但是遭到了拒绝。

  对此赵彬认为,贾有为是有可能要回自己的房子的。她表示,贾有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自己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本案中,贾有为在与买方订立合同时,误认为自己患癌,其处于经济、生命、健康等方面窘迫或危急的困境,进而将房屋价格以市场价格的一半进行出售;而买方因贾有为处于困境下与其订立合同,其所获得的利益已经超出了法律所准许的限度,造成双方利益的明显失衡,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显失公平情形,贾有为作为受害方,可以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贾有为“狂花钱”的起因是医院的误诊,对此贾有为可以向涉事医院索赔。赵彬表示,电影中,贾有为被误诊患有脑瘤的原因系医院检查仪器损坏,因此医院应当就其具有过错的误诊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