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屏障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这是属于亿万少年儿童的盛大节日。
相较于祖辈父辈,在物质生活层面,当代儿童无疑获得更大满足,但就儿童权益保护而言,我们仍然面临不少新挑战。作为成年人,我们不能遗忘儿童节的内核,依然要深入思考如何筑牢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屏障这一议题。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也是未来社会的主人翁,鉴于他们处在身体发育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社会需要给予最充分、最有力的保护。从现实来看,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在与时俱进、日臻完善。如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从十周岁降至八周岁,让八周岁至十周岁的儿童拥有了更多的民事权利,可以从事超市购物等民事活动,尽早融入社会生活,获得社会尊重;完善对未成年人遭性侵问题的预防、惩治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这些规定无不体现了以儿童权益为中心的理念,展现出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态度。
当下,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呈频发高发之势,不时刺痛社会公众敏感的神经。保护儿童权益,显然不能止步于民法典的施行,还要依靠更多法律手段的靠前介入。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建立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划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遇到相关情形应当立即报案。无数案例表明,比起事后的惩罚,将保护关口前移,更好预防相关恶性事件的发生更为关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颁布实施,高度赋予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介入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件的公权力,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出强制报告的要求。从被动响应、处置到主动发现、报告,该制度用强制手段牵住了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推动儿童权益保护不断从纸面走向现实。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传播技术、社交媒介的更新迭代,对儿童的成长环境、行为习惯也产生深远影响。孩子在蹒跚学步时就学会使用智能手机,小学生为网络主播巨额打赏屡见报端,一些应用软件以学习之名传播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伴随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我们的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在网络时代健全儿童保护体制机制,让孩子趋利避害,都是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比如,国家网信办要求,全国主要网络短视频平台全面推广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也正是针对新现象的具体行动。我们需要投入更多努力,来助推儿童保护的相关机制更趋普及和成熟。
今天的少年儿童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和未来主力军。促进新时代儿童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离不开法治的护航。为亿万儿童守好法律之门,持续做好相关法律和制度的立改废释各项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内涵及外延,无疑将是一份最富于价值也最具分量的儿童节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