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与“枫桥式工作法”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既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根本工作路线和根本工作方法。“枫桥式工作法”的创建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创新活动,党的群众路线铸就“枫桥式工作法”的基本价值体系、塑造“枫桥式工作法”的实践应用体系、激发“枫桥式工作法”创新发展体系,促进“枫桥式工作法”不断创新发展。
党的群众路线铸就“枫桥式工作法”的基本价值体系
“枫桥式工作法”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模范实践样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的基本价值;始终秉持依靠和发动群众的基本精神;始终创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工作方法。
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群众路线的核心要义是一切为了群众,“枫桥式工作法”一以贯之的是牢牢把握一切为了群众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设身处地从源头上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它因植根人民而永葆生机,因扎根基层而不断厚植人民至上的为民情怀。
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人民的主体力量为推进和创新“枫桥式工作法”提供实践力量。只有依靠人民,才能创造历史伟业;只有一切依靠群众,才能实现一切为了群众的初衷;只有一切为了群众的事业,才能真正依靠群众。“枫桥式工作法”对群众路线人民主体价值的创新发展,体现在将人民群众作为社会治理主体,支持培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形成基层社会多元治理格局,有效调动各方力量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枫桥式工作法”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要把人民作为治理的主体而不是对象,充分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自觉行动的群众路线,是践行“枫桥式工作法”的基本路径。两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枫桥式工作法”强调深入调查研究,把从人民群众中得来的感性的、朴素的经验和看法提炼总结为理性的、系统的方法再返回群众中引导群众化解矛盾,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纵览全局,长远考虑群众和集体利益,力求“溯源解”,把在实践中得到的经验很好地用法治手段固化下来,保障更多人的利益。
党的群众路线塑造“枫桥式工作法”的实践应用体系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方法,“枫桥式工作法”是群众路线的实践载体和表达形式。说到底,“枫桥式工作法”是要把党的群众路线用好用活,在党的群众路线主导引领下,不断汲取方法论养分,逐渐塑造出“听、研、借、解、防”五位一体的实践应用体系。
“枫桥式工作法”以“听”为基础。党的群众路线告诉我们,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越广泛,意愿表达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枫桥式工作法”把“听”作为开展工作的基础,通过搭建平台、走访入户,摸清群众所愁所急、所盼所愿,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有利于“短平快准”解决群众诉求。此外,对于有些诉求不愿说、不敢说、不好说的群众,“枫桥式工作法”通过书面、App小程序、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倾听群众诉求,为工作开展、矛盾化解打下坚实基础。
“枫桥式工作法”以“研”为前提。从群众中来的矛盾纠纷、意见建议纷繁复杂,要摸清底数、分析研判、分类定性才能理事定事,切准矛盾的根源、症结、争议焦点,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比如:目前,实践中,多地运用大数据平台技术,通过平台全面收集基础数据,依托基础数据,精准描画常见、重点矛盾纠纷的类型并分别制定化解预案,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后,根据矛盾的焦点类别、轻重缓急进行分析研判,还原事实真相,廓清问题根源,找准矛盾焦点,找准化解突破口。
“枫桥式工作法”以“借”为手段。党的群众路线引导我们要集中人民智慧,引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纠纷排查化解,“枫桥式工作法”促进各方参与和协同合作,健全多层次协商、多元化协同、多渠道协作机制。向群众“借智”,充分发挥多方群体的优势,引导群众主动将矛盾纠纷摆到桌面上来评议,边说边议、边议边调解;向机制“借力”,积极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联动机制、多部门参与的联席解纷机制等,实现上下贯通、左右互动,定期通报、定期研判、定期分析,以及共享信息、共商对策、共解矛盾。
“枫桥式工作法”以“解”为目标。不同的纠纷类型,采取不同调解方式,分类解决、高效调处各类纠纷,有利于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比如,邻里纠纷邻里解。邻里纠纷具有多样性、反复性和复杂性,“枫桥式工作法”依靠群众,通过唠家常,把问题摆出来,让群众的事由群众说,柔和处理邻里关系,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又比如,行业纠纷行业解。行业性矛盾纠纷化解需要专业的知识储备,针对不同纠纷类型,邀请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专家参与调解,有利于提高调解的专业性、权威性。
“枫桥式工作法”以“防”为根本。“枫桥式工作法”坚持源头治理,通过前端、中端、末端全链条参与,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前端宣传“防”,将法治宣传融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中,多渠道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中端研判“防”,在工作中多途径排查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风险隐患,防范减少争议纠纷,在矛盾化解中注意从个案看类案,通过“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末端回访“防”,紧盯矛盾纠纷疑难杂症,通过落实回访工作制度,及时全面了解当事人思想状况,调理疏导纠纷心结,严防纠纷反弹、回流,实现事心双调,促进案结事了。
党的群众路线激发“枫桥式工作法”创新发展体系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领导方法,“枫桥式工作法”侧重点在于创新工作方法。党的群众路线提供动力,“枫桥式工作法”提供手段。党的群众路线以其强大的先进性、包容性推动“枫桥式工作法”创新。
“枫桥式工作法”的智能化发展。“枫桥式工作法”在应用实践中将信息技术与治理手段相结合,在社会风险“预见、溯源、介入、处置”等方面已经取得显著的成效。一是“智”防风险。运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收集各网格纠纷基础数据、不同维度刻画矛盾纠纷态势、梳理类型化纠纷、及时发现热点难点社会问题。二是“智”能应用。比如智慧法律咨询平台,通过人工智能自动问答采集案件信息,通过语音识别生成调解记录,通过在线语音、视频、交换证据厘清案件事实,通过区块链技术对调解协议进行电子签名等。三是“智”慧服务。“枫桥式工作法”通过建立线上互动平台等方式服务人民群众,公众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使治理更加贴近民意、符合实际。
“枫桥式工作法”的法治化演进。“枫桥式工作法”在党的群众路线指引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随着矛盾纠纷的复杂性、争议内容的广泛性、矛盾主体的差异性日益凸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使其加快法治化演进。“枫桥式工作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将群众路线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结合起来,深植中国基层法治实践,融会贯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柔性化解和软法治理相结合,融合法治力量、法治思维、法治机制,可以有效推动更多法治资源向前端和中端用力,力促法治资源下沉,除及时化解接诉即办案件外,还可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从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推动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源头化解。
“枫桥式工作法”的社会化发展。“枫桥式工作法”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典型代表,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的形成、创新与发展。“枫桥式工作法”充分调动职业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调解工作,面对面帮助当事人化解不良情绪,有利于做到防患于未然;借助社会组织力量化解行业纠纷,发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作用,完善关系修复机制,实现了行业内部相互监督;借助社会文化氛围引导柔性化解纠纷,注重用好具有传统特色的家风文化、乡贤文化、民谣文化,将道德风尚融入群众生活,注入群众内心,增强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有效性。
(作者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