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李璨(公民身份证号码:4325032000****7676):本委已受理孙建伟诉李璨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476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6月27日下午2:30在龙华劳动仲裁二庭(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1栋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陈涌钿(公民身份号码:4303811987****3032):本委已受理富准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4】83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27日上午9:30在龙华劳动仲裁三庭(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一栋)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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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卫卫(公民身份号码:3622011987****6014):本委已受理富准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4】83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27日上午9:30在龙华劳动仲裁三庭(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1栋)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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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乐山(北京)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志伟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11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办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吉姆前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璐、贺诗琪、李晶晶等28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4】214号等28宗)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办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粤0104民催3号 本院于2023年12月8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深圳和立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和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股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4年3月25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深圳和立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和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编号为00000253的股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深圳和立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和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补发股票。本案申请费100元,公告费1000元,由深圳和立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和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中建六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姚毅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22058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18日期间工资及律师费合计人民币9289.59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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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丹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光年酒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彭风云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550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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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自贸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邓武康诉你与深圳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上海才赋人力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2441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合计人民币26772.99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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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捷艾米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朱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捷视智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汪伟才、徐光立、曾庆军诉你及深圳华捷艾米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6795、6811、683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27日9时在第五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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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宙(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李绍清诉你及深圳蓝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651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26日11时在第六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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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西旅逸柏酒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柯娟、刘月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768、77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西安西旅逸柏酒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被申请人西安西旅逸柏酒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宝能分公司的仲裁申请及关于被二、被三承担连带责任的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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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冬来网约车运营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梁云聪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2448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40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冬来网约车运营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袁雅婷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2425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50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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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恒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本委受理刘芳诉你、深圳市华超实业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44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对第三人东莞市恒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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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肖茂春诉你及广州欣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44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第一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1867.94元”的仲裁请求并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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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有信(上海)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曾嵘诉你、大信科融(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552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30日14时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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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君道贵酿酒业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上海高酱酒业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梁洪波诉你、深圳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191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27日16时在第五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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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小昱:本委受理深圳包清天环保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70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已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人民币13875.56元;二、准予申请人撤回第2项关于资金占用利息的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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