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北大商法圆桌会议在南京举行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通讯员徐达思) 近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六届北大商法圆桌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本次会议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推动公司法司法解释修订为主旨,邀请来自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开展研讨。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如何高效贯彻其基本精神,准确把握其规范构成要件,适时修订公司法的司法解释,是当前和未来几年我国商法学界的重要任务。江苏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和全国同仁一道,充分用好北大商法圆桌会议这个平台,积极回应当下企业界、实务界的现实需求。围绕新修订的公司法对企业设立、治理、融资上市、变更和清算的影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的法律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要着眼维护法律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制度转换成本,就新修订的公司法的效力范围与总则部分展开深入研究,展望性应对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新问题,努力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要讨论现行司法解释合并、修改、增补或废除的必要性及完善建议,为制定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裁判规则,贡献更多的法治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