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溧阳法院:积极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机制 打造破产审判品牌
本报讯(记者钱志荣 通讯员张雅玲) 近年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围绕“优化工作理念”“提升素质能力”,积极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破产审判工作实效。在2023年度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考核中,溧阳法院负责的“办理破产”指标位列全省法院系统第三位,获评第一等次,打造出溧阳法院破产审判名牌效应,为优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破产审判工作实效。”近日,溧阳法院副院长秦强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介绍,2023年,该院受理各类破产(强清)案件140件,审结117件,其中包括常州首例类个人破产案和溧阳首批公益强制清算案。共清理债务13.5亿元,盘活土地房产15.25万平方米,增加国家税收1825.15万元入库。
常州首例类个人破产: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减负
殷某是溧阳市某单位职工,因替朋友申请的经营性贷款提供担保,他负上债务且无力偿清。但多年来,殷某坚持分期向债权人归还部分款项,没有逃避债务或其他违反执行规定的行为。
2022年11月,殷某向溧阳法院提交类个人破产申请,法院在审查后裁定受理其类个人破产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溧阳法院审查了殷某的资产情况及还款情况,确定殷某没有不诚信行为。在调查完毕后,法院根据调查结果及殷某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债务清偿和解方案,在经过全体债权人表决同意后,该方案被确定下来,殷某最终只需偿还全部债务的66.76%,并由殷某按照约定分期予以归还。
该案是常州市首例类个人破产和解案件,据办案法官介绍,“类个人破产程序兼有公平清偿和重生救济功能,通过允许‘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将其现有财产及未来预期的收入交由管理人合理分配,实现公平清偿的效果。”
溧阳首例公益强制清算:司法助力“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2022年11月10日,溧阳法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裁定终结溧阳市某公司的清算程序。该公司系于2018年6月7日经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因逾期未接受年检,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25日依法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2022年8月15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溧阳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及时进行清算,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主管机关申请对其进行强制清算,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受理该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进行资产清算。
据介绍,该公司的清算案是溧阳首例公益强制清算案件,是司法助力“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的有益尝试。经营异常企业的存在,挤占了市场注册资源,阻碍了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溧阳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便利破产与强制清算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实施意见》,简化注销登记程序,畅通“僵尸企业”退出通道,有效释放了生产要素,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保障市场活力,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两家公司合并重整,盘活165亩土地
溧阳市某建材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且数年未进行退赔,老职工安置引发的劳动纠纷系列案件等,该公司的受害人和债权人众多,遗留问题多,矛盾交织叠加,维稳压力巨大。2022年6月,溧阳法院决定对该公司启动预重整。
因该公司与江苏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将其实质合并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溧阳法院于2023年1月依两家公司管理人申请裁定受理对两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重整过程中,两公司引入投资8500万元,207户债权人实现了债权,565万元职工工资全额清偿,165亩土地得到有效盘活,化解了两公司长达10年的环境污染、群体信访等矛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