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悟“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 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领导党和人民推进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2023年10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通过不懈努力,使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
文化产业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市场属性,但意识形态属性是本质属性。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随着我国日益扩大开放、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同世界的联系更趋紧密、相互影响更趋深刻,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和斗争也更加复杂。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理论,具有强大真理力量,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在几千年的历史流变中,中华民族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无数艰难困苦,但我们都挺过来、走过来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世世代代的中华儿女培育和发展了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克服困难、生生不息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中华文明历史悠久,从先秦子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到隋唐佛学、儒释道合流、宋明理学,经历了数个学术思想繁荣时期。中国古代大量鸿篇巨制中包含着丰富的哲学社会科学内容、治国理政智慧,为古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中华文明提供了重要内容,为人类文明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这是我国的独特优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绵延发展、饱受挫折又不断浴火重生,都离不开中华文化的有力支撑。中华文化是我们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最深厚的源泉,是我们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古往今来,中华民族之所以在世界有地位、有影响,不是靠穷兵黩武,不是靠对外扩张,而是靠中华文化的强大感召力和吸引力。我们的先人早就认识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道理,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近代以后,不少人试图在中国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二、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注入强大的精神力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在5000多年的文明发展中,中华民族一直追求和传承着和平、和睦、和谐的坚定理念。以和为贵,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在中国代代相传,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精神中,深深体现在中国人的行为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
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中华民族要继续前进,就必须根据时代条件,继承和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特别是包含其中的传统美德。我们既不要片面地讲厚古薄今,又不要片面地讲厚今薄古,而是要本着科学的态度,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对先人传承下来的文化和道德规范,要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采取兼收并蓄的态度,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法,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源泉。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政法媒体,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准确把握“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推动这一任务的落实,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作者单位:《民主与法制》社)